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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欲购千元金饰 商家开发票:超市生活用品

2019-01-23 19:39 来源:互联网综合 编辑:WBYUN

  相关规定:商品标价已含税不开发票属漏税

  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的规定,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向付款方开具发票。商品的明码标价应是含税价,商家不应以其他理由拒开发票。而一旦形成不开发票的事实,这个买卖行为本身就已涉及偷逃国家税款。目前,张先生就此事已向税务等部门进行了举报,事情还在进一步处理当中。

  昨天上午,记者找到了这家位于华苑地铁站附近的金店。记者表示为公司采买礼品后询问是否能开发票,店员表示:“我们没有金店的发票,但会给您开一张盖有金店公章的14家连锁店的销售单,加上产品自带的检测价签,出了问题,你拿着这些单据我们就能保修。”

  不开发票真的是行业规则吗?记者调查发现其实不然。就在周边卖场,记者向另外一家金银首饰品牌咨询售价。同样为288元每克的金锁,店员很痛快地表示能开具本品牌的黄金发票,并没有以利润太低为由拒绝该要求。店员还表示:“我们开具的是国家税务局的正规发票,不过买什么就要写什么,不能写其他。”

  看到记者有心购买却坚持要发票,从其他柜台走来的另一位店员表示:“您要是想报销,我们能给您开同等价值的超市机打发票,可以写洗涤用品、食品,反正就是写不了黄金。”看记者还在犹豫,该店员继续游说:“除非您去买300多一克的金子,就这个金价,您去哪家店都开不了发票,价格太低根本没有利润,这是大家都知道的行规。”而对于如何开具这么多大面额超市发票的疑问,店员又支支吾吾以“我们有办法”为由,让记者不用担心。

  市民担心:上千元金货没发票心里感觉不靠谱

  天津北方网讯:消费者准备购买价值二三千元的黄金首饰,商家却表示无法提供本品牌的发票,只能开具同等价额的“超市生活用品发票”。消费者在担心商品的品质和售后服务没有保障的同时,也对商家涉嫌偷税漏税的行为提出了质疑。

  就在张先生准备结账、询问店员有没有发票时,他却被告知只能开超市的生活用品发票。“超市发票能给金首饰做担保么?消费者花了数千元连个最起码的保障都没有,商家是不是涉嫌偷税漏税?”张先生不禁质疑道。

  近日,市民张先生在南开区华苑地铁站附近的卖场里,相中了一家金银首饰专柜的小金锁。张先生告诉记者,金锁准备送给他即将满月的小侄子,“这家店黄金每克只有288元,一个7克重的小金锁算下来两千多块钱。”

  记者调查:以金价低为由店员拒开金店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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