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北方网讯:记者日前调查发现,一些黄牛盯上超市购物小票,在超市门口低价从消费者手中回收购物小票,找超市开具发票后倒卖。市地税部门提醒,根据新修订的《发票管理办法》,转借、转让、代开发票属于违法行为,购物者应妥善保管自己的购物小票或发票,以免所购商品出现质量问题后难以维权。
在本市一家生活资讯类网站,记者看到有人发布代开发票信息,并保证手中的发票是全国联网、真实有效、防伪合法,用于报销冲账绝对没问题。一名不愿透露姓名的从业者表示,从下半年开始有发票需求的人越来越多,“我们手中囤积了大量购物凭证(小票),拿着这些凭证就可以去商业企业开具客户需要的发票,客户可以预设发票抬头、购物种类等。”
在河西区一家大型超市,记者看到,绝大多数购物者结账后得到的只是一张购物小票,只有购买了电子产品、家电、电动自行车等单价较高或者需要保修的商品,消费者才去专门柜台开具发票。在该超市收银台附近一个垃圾桶处,有两个人在翻找购物小票。看到记者感兴趣,他们直接开价:“购物小票卖不?单张1000元以上10元,1000元以下3元,扔了多可惜。”记者蹲守发现,一个小时内有三名消费者卖出了自己的购物小票。
市地税部门工作人员指出,根据《发票管理办法》二十五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转借、转让、代开发票,黄牛购买购物小票、代开发票并转让的行为涉嫌违法,可处以最高50万元的罚款。
法律人士指出,商家不直接给消费者开具发票才给了黄牛可乘之机。商家不直接开发票,必然使得部分消费者嫌麻烦放弃开票,商家借此偷逃税款,这种行为虽然难以直接判定为主观故意,但造成了国家税收流失的后果。对消费者来说,购物小票就是购物凭证,是维权的依据,不可随意丢弃和出售。(记者李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