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新闻近日消息,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发布的第46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显示,截至2020年6月,我国网民人数达9.4亿,其中尚处于读书阶段的学生网民人数占比最多,达23.7%,近2.23亿人。
不可否认的是,网络已经成为未成年人获取信息和认识世界的主要渠道。同样不可否认的是,网络上内容繁杂,质量良莠不齐,容易对心智尚未健全且自控能力较弱的未成年人造成侵害。
而就在不久前,国家对未成年人保护法进行了第三次修订,增设了“网络保护”专章,并将于2021年6月1日起正式生效。新版未成年人保护法第74条第一款就规定,任何企业都不得提供诱导沉迷的产品和服务。
你经常使用的APP基本都采用了“上瘾模型”设计
虽然新版未成年人保护法做出了规定,但一个不幸的消息是,现如今绝大多数“国民级”APP,之所以能够成为“国民级”,与其在产品设计时采取了“上瘾模型”有关。因此,要求企业不得提供诱导沉迷的产品和服务,能收到多大成效,暂未可知。
“上瘾模型”是美国学者Nir Eyal和Ryan Hoover在《上瘾》一书中,提出的一组从触发、行动、多变的酬赏再到投入的四步骤模型,这套理论大多用于帮助企业打造一款习惯养成类产品。
上瘾模型背后隐含着的本质是用户的“痛点”或“爽点”,在解决用户“痛点”的基础上,通过多种触发和多变的酬赏不断刺激用户“爽点”,引导用户行动和投入,从而让用户养成产品的使用习惯。
虽然产品经理们在利用“上瘾模型”设计自己的APP时表示,这只是一种手段,而不是目的。也有人认为,“上瘾模型”促使产品拥有长久吸引力,并不意味着要利用人性的弱点去获利。
但现实却是,从国外的FaceBook、Twitter、Instagram,到国内的各个短视频APP、社交APP,无一例外,均在设计时采用了“上瘾模型”。
数字时代,“原住民”被恶意包围
新版未成年人保护法第71条规定,监护人应当提高网络素养、规范自身使用网络的行为,再对未成年人使用网络的行为进行引导和监督。
数据显示,在当下的中国,使用电子设备的平均年龄越来越低,智能手机在小学一至三年级的渗透率已达77%,初中更是高达92%。《2019年全国未成年人互联网使用情况研究报告》显示,74%的未成年网络用户拥有属于自己的上网设备,其中手机拥有率高达63.6%。未成年学生通过各类电子设备玩游戏、社交、看新闻,电子设备已经渗透进其生活的方方面面。
用童程童美未来教育研究院首席教育官孙莹的话来说:“数字时代的中国孩子,是天生的数字原住民。”
然而,数字时代对这些“原住民”并不友好。无序的信息包围着未成年人,时刻保持着对他们的轰炸;真伪难辨的信息借助算法,推动形成一个个信息茧房;有害的信息利用各种伪装,在未成年人面前神出鬼没。
在“上瘾模型”的助力下,成年人往往都会迷失在信息的海洋中,更遑论心智尚未成熟的孩子们。监护人要如何对未成年人使用网络的行为进行引导和监督?
孙莹认为,正确的引导,应该是加强培养未成年人与信息相处的能力。
如何与信息相处?需要培养四大核心能力
今年10月,孙莹在童程童美未来教育研究院提出,要帮助每个孩子、每个家庭构建安全、健康、有价值的、个性化的、独立的网络系统。
数字时代的“原住民”要如何与信息相处?孙莹提出了“我体验、我驾驭、我创造”三个阶段。
体验阶段,未成年人要在海量的数据中充分体验,知道如何与数据和信息相处;驾驭阶段,未成年人要能找到想要的信息,辨别信息的真伪;创造阶段,未成年人要使用这些信息服务于思考和创造。
在此基础上,孙莹和童程童美未来教育研究院提出了数字公民胜任未来社会的四大核心能力:信息的辨识与分析、调用与编辑、应用与协同、反馈与创新。
童程童美是一家少儿编程教育培训品牌,目前正在全国50多个城市230多个校区,面向10万名以上3-18岁学员贯彻这一教学理念,通过线上线下融合的OMO教学模式,提供软硬件结合的编程课程,培养学员这四大核心能力。
四大核心能力中,信息的辨识与分析,这是未成年人树立正确的信息社会价值观的基础,他们要在海量信息的包围和冲击中,筛选并判断信息的真假,让信息为自己所用,而非成为信息的“受众”。
在此基础上,他们通过学习编程,调用与编辑信息,制作解决问题的工具,再通过协同分工合作,获得执行系统性项目的经验。在这过程中,环境和需求会不断发生变化,收获到反馈,继而创新并迭代他们的能力。
“要防止互联网服务提供商用它的服务,对未成年人形成数据绑架、社交绑架,形成一些不良的用网习惯。”中国传媒大学教授、北京市网络法学研究会副会长王四新认为,“我们不是让他不用,也不是让他少用,而是说让他会用。要让他成为互联网各种服务的主人,而不是让他成为互联网服务的奴隶。”
这正是“我体验、我驾驭、我创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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