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各省份陆续出台了高考改革方案,随着方案的推出,关于高考加分项这一话题再次引起了外界的关注和讨论。
公开信息显示,目前全国已有24个省份的高考改革方案出炉。包括天津、北京、青海、上海、江苏、浙江、海南、西藏、宁夏、广西、广东、甘肃、黑龙江、辽宁、贵州、河北、山东、湖南、四川、江西、吉林、山西、重庆和湖北。
梳理已经公布的各省高考改革方案可以发现,大多数提到了将减少加分项目。此前,这些林林总总的加分项因为和教育公平相冲突甚至容易滋生腐败而饱受外界诟病。
5月20日刚刚出台的《湖北省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就进一步明确,将减少和规范高考加分。
《方案》特别指出,将取消体育特长生加分和散居少数民族考生加分政策,减少农村独生女加分分值。2017年起,取消农村独生女加分政策。
实际上,对于考生来说,高考加分“瘦身”来得并不突然。早在2014年底,教育部等五部门就曾印发《关于进一步减少和规范高考加分项目和分值的意见》。
根据《意见》,从2015年1月1日起,各省(区、市)取消“省级优秀学生”、“思想政治品德突出事迹者”、“科技竞赛获奖者”等全国性加分项目。同时,2015年1月1日起,取消地方性体育、艺术、科技、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等加分项目。
在今年全国“两会”期间,国务院副总理刘延东在河北代表团全团会议上再次强调,明年将取消现有高考中四分之三左右的加分项目。
梳理具体信息可以发现,在已公布高考改革方案的24个省份中,一些省份对于加分项的调整主要集中于针对少数民族和体育生的加分政策。
4月7日公布的《北京市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提出,2015、2016年少数民族考生加5分投档,仅适用于北京市属高校招生录取。
《方案》称,从2017年起,少数民族考生加分范围调整为“从边疆、山区、牧区、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在高中教育阶段转学到本市的少数民族考生”,加分分值为5分,仅适用于北京市属高校招生录取。
此外,黑龙江也调整了少数民族考生加分范围。根据此前下发的《黑龙江省关于进一步减少和规范高考加分项目和分值的实施方案》,黑龙江散居在汉族地区的其他少数民族(不含八少数民族)考生高考加分,作为地方性加分项目过渡3年,2018年取消。
浙江省教育考试院4月底发布的信息称,该省体育类项目加分的人数已经在逐渐减少,2017年,将仅有极少部分考生可能获得体育加分;2018年,所有鼓励性加分项目包括体育加分将全部消失。
值得注意的是,为了进一步规范和减少高考加分项目,在公布高考改革方案的24个省份中,多数省份均明确,将严格高考加分的相关管理。
在日前刚刚公布改革方案的湖北,有关部门在文件中提出,逐步将高考加分的激励导向功能转移至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之中,确有必要保留的加分项目,要合理设置加分分值,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河北的方案也提出,健全完善监督管理机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加强考生加分资格审核,实行省、市、县、学校四级公示制度。
在教育学者熊丙奇看来,对于高考加分的清理,只是项目的清理(减少项目和分值),而没有进行加分机制改革。只有改革高考加分机制,才能有效遏制加分腐败。
他指出,高考加分项目、加分分值,不能由行政部门决策,而应该由地方人大讨论、审议,广泛听取公众意见。“各地高考加分泛滥,根源在行政拍板决策,很多与行政利益挂钩的因素都变成了高考加分,加分由此成为一种特权和福利。”
(责任编辑:邓益伟 HN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