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2月16日和17日,教育部公布了四个关于高考改革的配套性文件,即《关于加强和改进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意见》《关于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减少和规范高考加分项目和分值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规范高校自主招生试点工作的意见》。这是对今年9月4日国务院发布的《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下称《实施意见》)的细化。同时也是教育部指导各省高考改革的操作指南。
其中五部门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减少和规范高考加分项目和分值的意见》(以下简称《加分瘦身意见》)针对近年高考存在的因“加分”导致的造假、舞弊以及全民奥数热等乱象,取消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科技 类竞赛、省级优秀学生、思想政治品德有突出事迹及两项体育特长生加分项目等6项 全国性加分项目。此外,体育、艺术、科技、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等地方性加分项目也要取消。五部门文件重申了保留和完善部分全国性加分项目,规定保留 “烈士子女”“边疆、山区、牧区、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少数民族考生”“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 功(含)以上或被大军区(含)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等加分项目。
一、从北京的少数民族加分谈起
当五部门《加分瘦身意见》发布后,在北京不少人看 到保留加分的项目有“边疆、山区、牧区、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少数民族考生”之后的第一反应是,这下北京的少数民族加分可该取消了吧!因为北京肯定算不上“边 疆、山区、牧区、少数民族聚居地区”。这个理解看似合理,但是公众可能并不理解,教育部在这里所说的少数民族加分项目与北京市每年享受高考加分的六七千名 少数民族加分项目不是一回事。这里的“边疆、山区、牧区、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少数民族考生”加分项目并不是这次五部门《加分瘦身意见》新规定的,在每年的 《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都有这样的规定。五部门这次只是再次重申这个加分项目继续保留而已,并不是从2015年开始对少数民族加分项目重新做出了“边疆、山区、牧区、少数民族聚居地区”这个限定。那么北京市往年的少数民族加分又是怎么回事呢?以2014年为例,北京市的少数民族加分项目是作为北京市地方性加分规定“少数民族考生在高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5分向学校提供档案,由学校审查录取。”并在这个项目前面加注了“*”,北京市文件进一步规定标注符号“*”的照顾政策仅适用于北京地区的高等学校招生录取。因此不能据此简单判断北京市少数民族加分项目取消了。
在北京既然少数民族加分项目属于北京地方性加分项目,那么2015年 这个项目的去留问题应当遵照五部门《加分瘦身意见》中关于地方性加分项目的规定。五部门《加分瘦身意见》中提到地方性加分时候已经明确列举了要取消的地方 性加分中有“体育、艺术、科技、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等加分”,偏偏没有点出少数民族加分。显然,教育部是把少数民族加分列入需要保留的全国性加分里面 的,因此在谈及地方性加分的时候就不好再列举,否则会引发异议。而北京市的少数民族加分又是多少年来作为地方性加分在实际执行着,不可以随意否认它的存在 和影响。这就使得2015年北京市是否还会把少数民族加分作为地方性加分继续保留目前不好给出明确的结论。有媒体甚至以《北京地方性加分或只剩“少数民族”一项》为题分析称“地方性加分包括三类,若明年取消市三好、市优干后,仅剩“少数民族”一类”。
如果北京市坚持保留少数民族加分,则必须按照五部门《加分瘦身意见》第二部分第4项“规范和完善确有必要保留的地方性加分项目”严格执行:根据国发〔2014〕35号文件要求,确有必要保留的地方性加分项目,应合理设置加分分值,由省级人民政府确定并报教育部备案,原则上只适用于本省(区、市)所属高校在本省(区、市)招生。
由此看出,北京市2015年进一步减少和规范高考加分项目和分值最受关注的焦点就是少数民族项目。理由有三:第一,北京市少数民族项目人数所占加分总数的比例太大,以2014年的数据,少数民族考生6842人,占加分总人次(10655人)的64.25%。 第二,北京市的少数民族享受加分是北京公众意见较大的加分项目。而五部门《加分瘦身意见》发布后,让公众更加明确的教育部的本意是“边疆、山区、牧区、少 数民族聚居地区少数民族考生”才能享受加分待遇。对北京大都市居住的少数民族仍然享受加分的不合理性会有更清楚的认识。第三,如果将包括少数民族在内的北 京市地方性加分全部取消,北京市高考加分人数将不超过300人,不足目前加分人数的3%。完全可以忽略。
二、全国省份少数民族高考加分政策汇总
一个少数民族加分项目在北京居然引出这么多说法来。那么我们看一下全国其他省份是怎样一个情况呢?晨雾归纳整理了全国所有省份2014年高考少数民族加分政策,汇总到同一个表格中(如下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