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外,在军民科技协同创新上,成效已逐步显现。“这突出体现在国家重大科技专项方面,像载人航天、探月工程、高分专项、核高基等项目,都是集聚了军工集团、科研院所、高校、企业等军地优势科研力量取得的重大成果。”龙红山告诉记者,军地各类主体协同创新的模式更加多样,在海洋、网络、空天等事关国防安全的战略新兴领域,初步实现了军民融合重点任务联合攻关;在基础科技领域,军地各方联合开展协同创新,在太赫兹、量子、激光等前沿技术领域取得了突破性成果。
“民口单位尤其是民营企业,想承担一些军品任务太难了。”采访中,一些民营企业负责人表示,当前“民参军”的任务渠道还不畅通,民口企业很难了解到军工企业的产品需求。有的即使有所了解,自己的技术也是军工企业迫切需要的,又面临准入难、办证难、周期长等问题。
龙红山对此表示认同。“这样的情况确实存在,军工单位也很难了解到社会上的民口技术发展到了什么程度,双方的信息互通机制还没有在军民之间有效建立起来。”他同时表示,国防科工局已与军方协商达成一致,将进一步完善军品市场准入相关制度。“民营企业反映的重复认证、重复审查的问题,要通过军民融合的机制来解决。今后还将积极搭建军地需求对接平台,着力打造军民融合示范工程,这些措施实现以后,会大幅提高‘民参军’的效率。”
龙红山认为,“全要素、多领域、高效益”是军民融合深度发展格局的内涵要求,“全要素”是指实现信息、技术、人才、资本、设施、服务等各类要素在两大体系之间的共享共用和渗透兼容;“多领域”是指实现武器装备科研生产、经济布局、基础设施、人才、动员、维修保障以及陆、海、空、天、电等多领域的融合;“高效益”是指要实现经济建设的国防效益最大化和国防建设的经济效益最大化,进而实现富国强军的统一。“未来就是要以此为目标,强化大局意识、改革创新、战略规划和法制保障,形成统一领导、军地协调、顺畅高效的组织管理体系,将军民融合推向深入。”
“当前军民融合深度发展还面临一些困难,首要原因还是思想障碍和认识偏差,导致军民融合工作‘深不下去,融不起来’。此外从政策法规到管理体制、运行机制还不够健全,影响着军民融合的质量效益。”龙红山表示,军民融合涉及军地部门多,利益藩篱多,事权关系复杂,存在着条块分割、军民二元分离等体制性问题,在需求生成对接、军民协同创新、规划计划衔接、资源共建共享等方面的运行机制尚未完全建立健全。尤其在政策法规层面,顶层推动军民融合发展的综合性法规和国防科技工业等重点领域法律缺失,部分已有的政策法规也存在衔接不够、局限性较大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