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蓝皮书的另一撰写者何忠洲认为,近年来高考加分项目呈现愈来愈滥之势,成为某些人营私舞弊的通道。利用加分政策营私是一种“合法性”腐败,也是比较便捷的腐败。
教育蓝皮书中指出,我国现行的统一高考制度,具备了形式上的考试公平,但录取学生采取的是“分省定额、划线录取”的办法,各地录取定额并非按考生数量平均分配。由于各地高校资源的差异,各地的高考录取率差异极大。
教育蓝皮书指出,在接下来的环节,也就是考试过程中,最主要的腐败方式就是考试作弊。过去,考试舞弊通常是舞弊者道德不淑的个人行为。然而,近年来被曝光的考试舞弊事件显示,在一些地方,考试舞弊已经出现组织化、集团化、产业化、高技术化等特征,其性质尤为严重。
记者了解到,根据各地教育考试院公布的主要招生工作指南,高校招生工作包括招生准备、高考、录取3个阶段共12个具体步骤。
据了解,北京、上海等大城市的录取率达70%以上,但一些人口大省仅为50%到60%。
在录取阶段最主要的舞弊方式之一就是所谓的“点招”。
加分―移民―舞弊―点招―顶替
招生腐败五大类型
王雄认为,在那些教育相对落后的偏远省份,虽然录取率并不高,但从内地迁移过去的学生比当地学生更具有竞争力。于是,有权势者将考生户口从竞争异常激烈的地区迁出,或者转到录取比例较高的城市,如北京、上海、重庆等地,或者转到教育质量相对较低的省份,如青海、海南、广西等。
“高考移民”是高考前的另一种腐败方式。
据了解,教育部规定的高考加分项目约14项,而各地的各种优惠政策,累计达到192项之多。以重庆市为例,2009年该市19.6万名考生中,获得各种加分的人数居然高达7万人,占考生总数的35%以上。
教育蓝皮书的撰写者们将上述高考腐败案件与招生流程一一对应,总结出了一张招生腐败犯罪的类型结构图―――5种类型的腐败中,除了在考试过程中发生的舞弊,有两种(加分、移民)发生在高考前,两种(点招和顶替)发生在高考后,主要是通过权力或金钱的运作来实现的。
据教育蓝皮书介绍,“点招”也叫“选择性计划”,即给一些重点大学5%的自主招生名额,其中部分用“捐资助学”的方式录取学生,即低于该校录取线的学生可以缴纳几十万元费用而被录取。
教育蓝皮书的撰写者将高考前策划的腐败行为分为两种类型:利用高考加分政策实行的“加分”腐败以及利用各地不同的录取线进行“高考移民”。
据介绍,考试舞弊主要有两种形式,由舞弊者串通监考人员实施舞弊;采用高科技手段舞弊。吉林省松原市舞弊案涉及面之广、人员之多,属国内罕见。松原及各地高科技作弊基本上形成了专业流水线,成为一种“舞弊产业”。
王雄认为,“点招”是一种比较隐蔽、风险不大的腐败方式,是高校招生特权与金钱的内幕交换。而“冒名顶替”的程序最复杂,风险也最大,因为一旦暴露,被伤害者往往运用法律维权,而其他腐败的受害者则并不明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