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1月28日凌晨,位于河北省张家口市望山循环经济示范园区的中国化工集团河北盛华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华化工公司)氯乙烯泄漏扩散至厂外区域,遇火源发生爆燃,致24人死亡,21人受伤。截至2018年12月24日,事故直接经济损失达4148.8606万元。
事发当日,河北省政府成立事故调查组,同时,河北省纪委监委成立责任追究组,对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开展调查。
昨日(2月3日),河北省应急管理厅官网公布了该起事故的调查报告。这份1.7万余字的报告显示,盛华化工公司存在安全管理混乱等问题,事故发生后,该公司还曾瞒报事故、误导调查。而地方政府及相关监管部门,亦有监管不到位的问题。
报告还表示,经调查认定,此次事故是一起重大危险化学品爆燃责任事故。公安机关对盛华化工公司12名企业人员立案侦查,并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地方政府及相关监管部门多名责任人,也受到党政纪处分。
调查1
事故直接原因是什么?
氯乙烯气体泄漏企业人员未及时发现
报告指出,事故的直接原因,是聚氯乙烯车间的1#氯乙烯气柜长期未按规定检修,事发前氯乙烯气柜卡顿、倾斜,开始泄漏,压缩机入口压力降低,操作人员没有及时发现气柜卡顿,仍然按照常规操作方式调大压缩机回流,进入气柜的气量加大,加之调大过快,氯乙烯冲破环形水封泄漏,向厂区外扩散,遇火源发生爆燃。
报告还认定,起爆时间为2018年11月28日零时40分55秒。起爆点区域为盛华化工公司附近的海珀尔公司厂区内东南角——氧气制备和灌装工段厂房东侧空地。而火源,则为海珀尔公司内露天放置在氧气制备及灌装工段厂房东墙外的处于通电状态下的XL-1型箱型高温炉。
调查2
涉事企业存在什么问题?
事后瞒报事故安全管理混乱
调查报告指出,事故发生后,盛华化工公司未按规定向政府有关部门报告,瞒报事故,误导事故调查。
报告称,企业层面存在的问题,是导致事故发生的间接原因之一。
盛华化工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中国化工新材料有限公司,未设置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的独立职能部门,对下属盛华化工公司主要负责人及部分重要部门负责人长期不在盛华化工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混乱、隐患排查治理不到位、安全管理缺失等问题失察失管。
而盛华化工公司,则存在多方面问题。一方面,其安全管理混乱,主要负责人及重要部门负责人长期不在公司,劳动纪律涣散;工艺管理形同虚设,操作规程过于简单;操作记录流于形式,装置参数记录简单;设备设施管理缺失,至事故发生时,投用6年未检修。此外,其安全仪表管理不规范,中控室经常关闭可燃、有毒气体报警声音,对各项报警习以为常,无法及时应对。
另外,报告指出盛华化工公司还存在安全投入不足、教育培训不到位、风险管控能力不足等方面的问题。
调查3
事故如何问责?
常务副市长受到党政纪处分
公安机关对盛华化工公司12名企业人员依法立案侦查并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包括中国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胡徐腾在内的15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
此外,在地方政府及相关监管部门层面,也有责任人被处理。包括张家口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郭英及张家口市安全监管局7名责任人、张家口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宣化二大队2名责任人、非法停车场涉及的部门责任人2人、张家口市交通运输局1名责任人等均受到党政纪处分。
调查报告还提及对盛华化工公司的行政处罚建议:依据《安全生产法》相关规定,给予盛华化工公司500万元罚款。事故发生后,盛华化工公司未按规定报告,瞒报事故,误导事故调查。依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有关规定,给予盛华化工公司449万元罚款,两项合并,建议由张家口市安全监管局给予盛华化工公司949万元罚款。建议暂扣盛华化工公司《安全生产许可证》。
调查4
盛华化工公司南侧停车场是否属违建?
非法停车场存在多年曾被拆除又重建
2018年11月28日的张家口爆燃事故,波及盛华化工公司南侧的停车场。
调查报告显示,该停车场位于桥东区大仓盖镇河家堰村,与盛华化工公司正门相对,占地约80亩,系张世元承包河家堰村集体土地,承包地闲置2年后,张世元2009年交给其兄张世广经营。张世广在该地块非法修建8排平房,2012年在紧邻望山循环经济示范园区道路(现310省道)第一排平房开了一家饭馆,过往司机在该饭馆吃饭,院内停放车辆,张世广开始陆续收取停车费,转变为经营停车场业务。该停车场未经审批,属非法停车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