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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商学院“营改增”试点改革研究成果入选上海改革开放

2019-01-06 03:32 来源:互联网综合 作者:佚名

  “上海改革开放标志性首创案例”征集活动选出的40项标志性首创案例中,上海商学院参与制定的“营改增”试点改革研究成果应用榜上有名。

  2009年,为使上海率先形成服务经济为主导的产业结构,破解服务业发展中的税制瓶颈,加快经济转型升级,上海市委成立了“促进服务经济加快发展的税收制度和税收政策研究”课题组,对服务业的税制问题开展研究,寻求政策突破。课题组下设4个子课题,其中的“生产性服务业商品劳务税制研究”子课题(课题编号2009-W-03)由原我校财经学院院长董惠良教授牵头负责。我校介入此课题以后,先开展三方面的基础性工作,一是实地调研,与市委研究室、经信委的相关人员,实地调研了铁通、拜耳、宝钢、华谊、等单位。二是设计了《企业税收情况调查问卷》的调查表,对宝钢工程技术集团公司、上海宝钢工业检测公司、上海工程化学设计院有限公司、上海华谊天原化工物流有限公司、上海电气输配电试验中心有限公司、上海工程化学设计院有限公司、泛亚汽车技术中心有限公司、安吉汽车物流有限公司等典型企业进行了数据采集。三是研究了市经信委提供的一些企业的情况反映和情况报告。课题组在对宝钢工程技术集团公司、上海工程化学设计院有限公司、上海华谊天原化工物流有限公司等进行深入调研,在了解了情况、摸清了事实、掌握了数据的基础上,对生产性服务业涉及的税收制度作了深入研究,形成了初步的研究成果。

  2010年末,课题组向市委研究室汇报研究成果。成果指出,在对生产性服务业概念及特点进行分析的基础上,结合实地调研中企业所反映的情况发现,我国现行(营改增前)流转税(主要指增值税和营业税)体制与生产性服务业发展主要存在以下矛盾:即“三多”(多重征税、多税并存、多地申报)、“二缺”(缺少衔接、缺少优惠)、“一占”(占用资金)。并通过典型案例给予了论证。在此基础上提出了全面实行增值税,完整增值税抵扣链,加强抵扣环节的衔接等改革方案,并从低税率、税收返还等角度对方案实施可能产生的问题提出了相应的解决路径。研究成果获得国家税务总局的肯定并被最终采纳,决定在2012年1月1日由上海率先实施营改增试点,由此拉开了我国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改革大幕。

  上海商学院作为“营改增”试点改革研究的主要承担单位,该成果是学校“085”工程建设的标志性成果之一,得到上海市政府相关部门的高度肯定。

  “营改增”试点改革研究作为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重头戏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举措,已经取得了积极成效,从制度上解决货物和服务税制不统一和重复征税问题,促进社会化分工协作,激发企业活力,提升外贸出口竞争力,对于优化产业结构和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有着重要的意义。(光明日报记者 曹继军)

上海商学院“营改增”试点改革研究成果入选上海改革开放

[责编:孙宗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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