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7日晚8点,海南省纪委监委第二办公区433室,第五纪检监察室干部正在集体学习讨论监察法第五章的内容,学意正浓。自3月20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表决通过监察法以来,该省纪委监委机关已经20多次专题组织监察法学习,从逐条对照原文学到分类梳理讨论学,每天学一点,“细水长流”“细嚼慢咽”,让纪检监察干部在日积月累中学深悟透、增长才干。
增强本领,从学习开始。每一个重大历史时期,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我们党总是号召全党同志加强学习,从而克服本领不足、本领恐慌、本领落后问题,取得新发展,打开新局面。
随着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这一事关全局的重大政治体制改革深入推进,中国特色国家监察体制已经形成。各地在深化改革中把开展学习和培训摆在突出位置,纪检监察干部好学上进,纪检监察机关实抓紧促,不断提高履职能力,确保思想观念跟得上、知识结构跟得上、行动能力跟得上,在新征程中展现新气象新作为。
“学出更坚定的信仰、更强烈的担当、更纯粹的忠诚和觉悟”——在学习中强化政治意识
监察法出台后,重庆市纪委监委迅速行动,在全市纪检监察系统启动监察法大学习、大讨论活动,并以视频连线方式把学习培训延伸到乡镇。此前,在全市4800多名纪检监察干部参加的集中培训上,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陈雍在上第一堂课时就开宗明义:“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监察体制改革的重大意义,学出更坚定的信仰、更强烈的担当、更纯粹的忠诚和觉悟。”
纪委监委作为政治机关,政治属性是第一属性、根本属性,必须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各地纪委监委在大学习大培训中突出政治功能,将理想信念、党性修养、政治理论等作为重点内容,为纪检监察干部在思想、作风、党性上进一步“补钙”“加油”。
湖南省郴州市监委挂牌成立后的首次培训就注重打造“政治尖兵”。从课程表上就可以看出,政治学习内容贯穿培训始终——开班典礼结束后,紧接着就进行党的十九大精神专题辅导等课程,培训期间安排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专题分组研讨,并通报数起纪检监察干部违反政治纪律案件,警示参训人员时刻绷紧政治这根弦,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
“这几天,接触最多的词,就是‘提高政治站位’。”安徽省纪委监委转隶干部霍杰克参加完10天的封闭培训后深有感触。作为培训授课人员之一,省纪委监委案件监督管理室主任郝家福表示:“纪检监察干部增强政治意识、强化政治担当,不能只是说说而已,要在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上,增强学而懂、学而信、学而用的政治自觉。”
“89元的违纪也要处分,真没想到”——在培训中实现业务融合
纪检监察干部既要有过硬的政治素质,又要有过硬的业务能力。面对全面从严治党不断深入、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全面推进的新任务,面对纪法贯通、法法衔接的新要求,各地在增强专业能力上下功夫,对转隶人员加强党章党规党纪教育,对原纪委人员加强宪法法律知识培训,补齐短板、发挥优势,有效实现业务深度融合。
“89元的违纪也要处分,真没想到!”湖北省麻城市纪委监委转隶干部董道乐参训时看到这样一个案例——一乡镇卫生院党员因违规多收一位患者89元钱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以之前在检察院办案的视角看,此事金额太小不会被纳入查办范围,但现在从党纪的角度看,这个处分很必要,党纪无小事!”董道乐说。
有这样体会的不止董道乐一人。广东省纪委监委第十四纪检监察室转隶干部孔虎涛,参加完室内组织的纪律检查业务专项培训后坦言:“以前,我们更多是从法律角度考虑问题,处理的标准就是罪与非罪,而现在既要执纪又要执法,更要抓早抓小,准确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
信访举报工作有什么新的要求?如何定位?有哪些需要注意的问题?……围绕这些问题,2月11日,四川省成都市纪委监委首期“每周一课”——《纪检监察信访举报业务基础》正式开课,近1200人参加培训。该系列课程由相关部门负责人或业务能手,重点围绕各项业务知识和工作流程进行讲解。
云南省玉溪市纪委监委利用每周二晚上的时间举办机关夜校,按照“干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在提前征求干部培训需求的基础上梳理出13个专题,综合运用讲授式、研讨式、案例式、模拟式等方法开展业务培训,并每月进行一次考试以检验学习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