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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法分子用微信群组织传销骗取钱财 被骗群众达数万人

2019-03-19 11:33 来源:互联网综合 编辑:WBYUN

据央视新闻移动网消息 近日,黑龙江省大兴安岭新林区公安局成功破获了一起网络传销案:不法分子打着爱心互助的旗号,通过微信群组织传销骗取钱财,仅当地涉案群众就有160多人,警方在全国多地进行调查走访,追回赃款二十余万元。

2016年8月份以来,大兴安岭新林区的很多居民通过亲戚朋友介绍,加入了一个叫“爱心无忧天使”的微信群,刘女士也是其中一人。

刘女士:说是能帮助一些人,拿不出钱看病啥的都能帮到,我这也是出于爱心就跟着参与了。拿了是两千块钱,后来人让拉人头啥的,不然升不了级,一层一层往上走,必须发展两个人。

刘女士告诉记者,加入这个微信群需要缴纳两千元,然后发展人员层层晋级,升为群主之后即可出局退出,进入更高一级的微信群,并拿到一笔数目不小的钱。究竟能赚多少呢?“爱心无忧天使”群的宣传视频里还给算了一笔账。

做公益的同时赚了钱,王女士心动了,可王女士进群不久就发现情况有些不对劲。

王女士:我进去的时候是五百多人,然后就一天比一天人少,最后就剩六十人了,然后这里就没人说话了,我就寻思着指定是上当受骗了。

同时,王女士发现,当初介绍她入群的人已经退群,且电话关机,消失不见了。

识破骗局 警方揭开传销真面目



2017年上半年,大兴安岭新林区公安局相继接到包括王女士在内的30多位居民的报案,随后他们立即组织警力展开调查。

警方发现,这个微信群并不是一个普通的爱心互助群,而是需要缴纳入群费用,拉人头发展下线的一种传销群。

大兴安岭新林区公安局刑侦大队民警柯研:大量的取证确定了它的层级结构,一共分六层ABCDEF,其中群主是不计算层级的。

警方介绍,该群具有严密的层级结构,F层为最底层,也就是新人进群时所处的层级,F层64人,向上逐层递减,A层2人,每个群126人,所有人接受群主的管理。

柯研:新进群进入到F层,每人向群主交纳两千块钱,当F层人满到64人的时候,群开始发生裂变,分裂成两个群,然后群内的人员分别提升一个层次,继续吸纳F层人员,当F层人吸纳到64人之后,这个群再发生裂变,以此类推,以滚雪球的形式滚动。

分裂之后,群主出局,由A层的2人递补为群主,分为两个群继续运作,伴随六层晋级制的是一套周密的层层获利模式。

柯研:进入这个传销组织的时候,先进入F层,每上升一个层次群主会发他一千块钱,上升五个层次他分到五千块钱,然后当被害人上升到A层之后,他可以当群主,继续吸纳F层这64人,人数满的时候,他就挣到了六万九。

为了鼓励大家拉人进群,群主会对拉人者予以奖励,即在群里发红包,每拉进一人发50元到100元不等。    

对于出局的群主,挣到了六万九千块钱后,需要交纳2000块钱做公益,然后进入高一级的“出局群主群”,以获取更大的利益。

大兴安岭新林区公安局刑侦大队副大队长初国良:他会对你说还可以继续投资国家某某项目,这是一个饼,比较大的方向,他们相信了,给你现实的利益。某些成员表现好了,可以到某地管理另一个群,不用一级一级往上升,可以直接当群主管理这个群,直接挣这六万九。

至此,警方认定,“爱心无忧天使群”是以微信群为组织,具有严密的层级制度,用高额回报为诱饵,要求参加者缴纳费用获得加盟资格,并且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骗取财物的传销组织。

初国良:因为这个比较符合刑法上对组织传销案这种司法解释,以拉人头的方式,并有明确的分层机制,这种方式具有明显的传销案这种特征,当时将此案立为组织领导传销案,进行了后期的侦查。

层层追踪 警方锁定嫌疑人



随着警方调查的深入,2018年7月,大兴安岭新林区公安局展开跨省追查,逐步掌握了这个传销组织主要犯罪嫌疑人的基本信息。

初国良:在新林的报案群众基本都是反映参加的是群主叫“蒲公英”的群,然后有些群众反映先期的群主是叫“如意”。

警方随即对“蒲公英”及“如意”的真实身份进行了核实,锁定了犯罪嫌疑人刘某英和李某尧。固定相应证据之后,新林区公安局派出警力,在北京、秦皇岛两地警方的配合下先后抓捕了两人。

犯罪嫌疑人刘某英:当过群主,也组织发展过下线。

民警:你用的微信号和微信名是什么?

刘某英:微信名叫“蒲公英”,微信号是我当时使用的电话号码,好长时间不用了。

民警:为什么不用了?

刘某英:因为那时候总有人骂我,打我这个电话号码,管我要钱,我就把电话号码和微信都换了。

经审讯,警方获得了另外两名嫌疑人的线索。

初国良:这个出局群主群的群主叫“品味”,所有出局的群主就是挣到六万九的群主,都参与这个群中,统一接受“品味”的指导,他并不知道这个“品味”到底叫什么名,真实的名字是什么,只是对我们供述他是在天津,然后还有一位“素心”的指导。

警方通过技术手段,锁定了“品味”与“素心”的真实身份,并在天津将邢某和刘某媚抓获,随即展开审讯。两人供述,这个群是由一个袁老师指导他们建立的。警方经大量取证,最终确定袁某春就是这个传销组织的发起者。

初国良:这样咱们又赶到北京,查找这个“袁老师”,因为整个案件工作时间比较长,她也可能听到了很多信息,通过种种手段,并没有找到她,我们并没有放弃对他们说的“袁老师”的下一步侦查工作,仍然在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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