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郭巨埋儿比你知道的更残忍!)
“二十四孝”应该被如此宣扬吗?笔者不这么认为。这里面有很多编造的故事,源头都是一些传说甚至原始社会的神话。宗教、神学故事和史实杂糅在一起,很容易给小朋友们造成思维上的混乱。
现在来说说《二十四孝》中的《郭巨埋儿》,这也是二十四孝里最反人性的故事。然而,这个故事的真相,远比我们本来知道的还反人性。
别以为郭巨埋儿是传统文化的精华,这个故事,在古代就不招人待见。
明戴君恩《剩言》说:“郭巨埋儿以食母,吴起杀子以媚君,不情莫甚矣。”
不情,就是不近人情。吴起是什么人?把儿子(或妻子)杀了取悦主子。此外,还有齐桓公的宠臣易牙、竖刁。易牙把儿子煮了,给齐桓公吃。齐桓公吃得很美,直夸易牙是个忠臣。管仲冷冷地在一旁说了一句话:
人之情非不爱其子也,其子之忍,又将何爱于君!
同理,郭巨这样的不爱怜孩子的人,就是在古代,他能忠于皇帝吗?
在这里,郭巨简直要和那些奸臣相提并论了。
翻翻古籍,对郭巨破口大骂的人太多太多了。
明朝李默也骂过郭巨,姑且把原文翻译成通顺的白话文,看看当时的人是怎样认识这件事的:
孝,就是好好侍奉亲人。若不合人情事理,就是天天大鱼大肉,也是不孝。何况仅仅是为了让老娘吃口好的,就要杀无辜的幼子?这就是陷亲人于不义,罪莫大焉!这算作孝的话,那就真没天理了。这是挖到金子了,要是没挖到,死者不能复生,杀人的大罪,罪不可逃!(《孤树裒谈》卷二)
明朝林俊实在看不过这件事,居然作了一篇《郭巨辩》,长篇大套地把郭巨痛骂了一顿,说你把儿子埋完了回来,奶奶要是问孙子哪去了,你是说不说实话?要说实话,奶奶一气病死了,你郭巨弑母的罪名可就担上了。你到底是孝呢还是不孝?
所以,别以为古人多喜欢郭巨,脑子正常的人,都会对这件事情充满疑问。可见,从郭巨前一千多年的管仲,到郭巨后一千多年的明清以至今天,古今正常的人性并没有什么变化。
此外就太多了,不能一一列举。如明刁包就说郭巨“过于好名”,清黄达“郭巨就是个残忍的家伙”。还有骂他“贼德”、“贼人”的。清李世雄骂他“心无恻隐,非人也!”袁枚骂他“大罪也”。
被古人骂作“不是人”“大罪”,这就是某些人所说的“中华传统美德”!
假如我们今天仍然拿着这个故事教小朋友,那真是连五六百年前的古人都不如了。
历史上像郭巨这样的,还真不止他一个。
二十四孝故事并不是固定的,例如有个《刘明达卖儿》故事,今天的版本里没有,在宋元时期的版本里出现过:
刘明达家贫,不能同时养活老母亲和小孩。刘明达无奈之下,就把小孩卖给路过的王将军。妻子见儿子被卖,赶出来大呼小叫,肝肠寸断,自杀身亡。
这就是个悲剧,儿子没了,媳妇也死了。刘明达达到目的了,然后呢?刘明达守着老母亲过日子去了。
说到这,只是一个荒年再常见不过的悲剧,就故事而言,并不过分,过分的是然后:登上了某一个版本的二十四孝!成了道德的楷模。(参见冯贺军《北宋二十四孝砖雕》)
早知如此,结婚干吗?
郭巨真的埋了自己的儿子
郭巨埋儿这个故事,今天我们知道的大概是这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