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建设。严格执行耕地保护制度,提高土地集约节约利用水平。严格执行草原禁牧、草畜平衡管理制度,大力实施退耕还林、退牧还草项目,促进生态自然修复。严格水资源管理“三条红线”,落实河长制,切实呵护好伊犁河这条母亲河和每一条河流小溪。严格项目环评和节能评估“三同时”制度,一律不建新的水电开发项目,原则上不搞新的矿产资源勘探、不上新的矿产资源开发类项目,严禁“三高”项目进伊犁。统筹山水林田湖草和湿地系统治理,加强重点生态功能区、自然保护区、重要水源地、湿地及野生动植物等保护。积极开展国土绿化行动,坚持植树造林向城镇、村庄、园区和道路两侧集中,补齐农田林网,让百姓真切享受到植树造林带来的生态、经济、社会多重效益。大力推进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加强重点区域、重点行业的环境监管和污染治理,坚决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深入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整治,让城乡居民在干净、卫生、优美的环境中生产生活。
五年来,我们扎实推进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工作,成功创建国家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1个、生态乡镇4个。严格落实环境保护“一票否决”制和生态环境责任终身追究制,率先推行河长制,完成百万亩生态经济林建设任务,森林覆盖率达13.1%。加大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和节能减排工作力度,强化环境监管,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得到有效控制。大力整治城乡环境,美丽乡村建设有力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