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贪官们怎样“催眠”自己?我能力突出,收钱天经地义

2019-02-14 07:30 来源:互联网综合 编辑:WBYUN

原标题:能力突出、劫富不劫贫、穷怕了……贪官们竟这样“催眠”自己

【编辑/张喜斌统筹/陈威】8月2日,检察日报发布了《征地办官员受贿789万:我能力突出,收好处天经地义》的消息。文章称,广西壮族自治区玉林市玉东新区征地办公室原副主任林玉忠在收受被拆迁户贿赂的时候这样安慰自己:我工作能力这么突出,在征地拆迁工作中贡献这么大,收点好处是天经地义的。

抱着这样的想法,林玉忠彻底被利欲控制,行动更加大胆,在罪恶泥潭中越陷越深。据大白新闻了解,像他这样自我“催眠”的贪官不止一位:广东一官员曾自我催眠称“穷人的钱不能收,老板的钱收一点也无所谓;劫富不劫贫;是因为穷怕了……”

“我能力突出,收好处天经地义”

2017年12月25日,广西壮族自治区玉林市玉东新区征地办公室原副主任林玉忠涉嫌受贿、滥用职权案在玉州区法院公开审理。

检方指控:林玉忠在2012年至2015年担任玉东新区征地办公室主任助理、副主任等职务期间,在征地拆迁补偿过程中为他人谋取利益,单独或伙同他人收受贿赂共计人民币824万;同时滥用职权,虚造拆迁补偿报批材料,使他人非法获得征地拆迁补偿款共计111.1293万。

经审理,玉州区法院对起诉书中指控的44笔受贿事实认定了40笔,受贿金额789元;认为林玉忠涉嫌滥用职权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未予采纳。今年3月23日,玉州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以林玉忠犯受贿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十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60万元,追缴违法所得789万元。

随后,今年4月4日,玉州区检察院认为该判决认定事实错误,适用法律不当,量刑畸轻,向玉林市中级法院提出抗诉。7月6日,玉林市中级法院二审开庭审理了该案。截至发稿,尚未宣判。

据悉,林玉忠于1986年进入玉林市国土资源局工作,经过多年基层工作历练,工作能力得到很大提高。一开始,林玉忠一心扑在工作上,处处以身作则,工作兢兢业业。但是,在职务晋升后,林玉忠对征地拆迁工作就有了一定的自由裁量权。

比如在青苗补偿、房屋面积审核等方面,量多量少,给多给少,决定权都由他来把握,操作空间较大,如果想捞上一把,轻而易举就能做到。在各种利诱面前,林玉忠的人生观、价值观没能经受住考验。

正如案发后他自我反省所说:“一想到自己为征地拆迁工作付出了那么多,就觉得拿点好处是应该的。”

办案检察官提审时,林玉忠谈到,刚开始收受被拆迁户贿赂的时候,心里也有过一丝惶恐,但很快就找到理由安慰自己:我工作能力这么突出,在征地拆迁工作中贡献这么大,收点好处是天经地义的。

抱着这样的想法,林玉忠彻底被利欲控制,行动更加大胆,在罪恶泥潭中越陷越深。最初的一丝惶恐早被林玉忠抛到九霄云外,他不再害怕,也没有半点自责,更没有想过悬崖勒马,反而继续纵容自己,为收受贿赂找借口、寻掩护,企图以“借条”应付日后的检查。

“不收钱是不近人情,劫富不劫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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潮州市湘桥区委原副书记、区长陈鹏(图片来源于潮州新闻网)

2016年9月,媒体曾报道了广东省潮州市湘桥区委原副书记、原区长陈鹏严重违纪案被查处的消息。

文章称,在纪律审查期间,陈鹏写下10份悔过书,悔过书中多次出现“穷人的钱不能收,老板的钱收一点也无所谓”“不收钱是不近人情”“劫富不劫贫”等字眼——他始终认为“自己本质是不坏的”。

据悉,陈鹏抛出“劫富不劫贫”的说法,无非是想说明他还是个“挺有原则”的贪官,从而进一步推导出其“本质是不坏的”这一结论。

这反映了贪官的普遍心态,虽已身陷囹圄,但仍认为自己不同于一般的犯罪分子:怎么说也受党教育多年,有点素质;为国家工作多年,有点贡献。这并不奇怪,因为人都是需要自我认同感的。其实,贪官的“自我认同感”,无非是可笑的“催眠术”。

先是“自我催眠”。第一重境界,是建立正面的自我评价和所谓“正确的价值取向”,第二重境界,就是自欺欺人“虽然做了坏事,但是没什么风险”。比如对于陈鹏而言,他不仅被“劫富不劫贫”的封建江湖道义催眠,还被心中的“小九九”催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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