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投资者须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代为进行新股申购。
五、中签缴款时,投资者中签多只新股但资金不足以完成全额扣款的,则系统按以下规则进行扣款:
为确保您能顺利进行新股/可转债/可交换债(以下统称“新股”)申购,请您在认真阅读和了解《上海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发行实施细则》和《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发行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的基础上,特提醒您关注以下重要事项:
(1)原申万客户:优先满足成交金额最小的新股扣款,若中签金额相同的,则优先满足上海市场,同一市场下,优先满足证券代码小的。
二、新股网上申购日,投资者应尽量在14:30前完成申购,投资者申购时(T日)无需缴纳申购款。
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
中国证监会网站
三、根据沪市实施细则第十七条、深市实施细则第十八条规定:投资者申购新股中签后,应根据中签结果履行资金交收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T+2日日终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投资者认购资金不足的,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四、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可转债、可交换债、新股放弃认购的(可转债、可交换债、新股放弃认购次数合并计算),自最近一次放弃认购的次日起6个月(按180个自然日计算,含次日)内,不得参与网上新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申购。
(1)原申万客户:在T+2日申报 “普通卖出”所得资金的还款顺序为,优先满足归还同品种本金负债(含当日同品种融资买入金额),再依次满足新股中签扣款、归还负债利息;“融券卖出”的资金不能用于新购申购资金交收,但如果当日有“融券卖出”与“买券还券”同时发生,新股申购资金的交收将可能受到影响。清算时将根据清算时点的可取资金(不受维持担保比例300%的控制)扣款。
九、如有疑问,请咨询相关营业网点或我公司客户服务中心。我公司客户服务热线:95523、0551-62628361。
七、为做好新股申购客户服务,我司特提醒您及时更新在我司预留的手机号码、及时下载和升级最新版的客户端交易软件。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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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六、对于使用信用账户进行新股申购的融资融券客户请特别注意:
(3)当中签客户参与了“天添利”或“天天增”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且账户资金无法满足中签新股缴款时,系统将会自动触发“天添利”或“天天增”产品赎回,赎回资金用于新股缴款。
(2)原宏源客户:系统默认规则优先满足成交金额最小的新股扣款,若金额相同的,则按证券代码从小到大排序,优先满足证券代码小的,再依次满足其他新股扣款。
(2)原宏源客户:在T+2日申报“卖券还款”时,优先用于偿还融资负债;“融券卖出”的资金不能用于新购申购资金交收。
尊敬的投资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