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不安全 交易平台也担责)
《广东省食品安全条例(修订草案)》送省人大常委会审议
网络食品
羊城晚报讯 记者黄丽娜、通讯员任宣报道: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25日至26日在广州召开。25日上午,会议举行第一次全体会议。省人大常委会主任黄龙云主持会议,副主任张广宁、陈小川、陈继兴、黄业斌、刘悦伦、罗娟,秘书长陈逸葵出席会议。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徐少华,省高级人民法院常务副院长凌祁漫,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许达雄,部分全国、省人大代表,省直有关单位负责同志,以及各地级以上市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列席会议。部分市、县(市、区)的全国人大代表、省人大代表分别在所在地通过在线交流平台远程列席本次常委会会议的全体会议和分组会议。
会议听取省人大法委关于《广东省法律援助条例(修订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关于《中山市水环境保护条例》的审查报告;听取中山市人大常委会关于《中山市水环境保护条例》的说明。
会议听取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广东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实施细则修正案(草案)》、《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全省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时间的决定(草案)》的说明、关于提名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部分组成人员人选的说明。
会议还听取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的说明。
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
第二十四次会议召开
链接
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其主要负责人还应当引咎辞职:
(一)不履行法定监督管理职责的;
(二)实施监督检查时违反规定的;
(三)对违法行为不及时处理或者推诿,对重大食品安全隐患有失察责任的;
(四)发现食品安全事故、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隐患或者接到相关通报、举报后,不立即采取控制措施,或者不及时报告、查处的;
(五)不按规定履行食品安全信息报告、通报、发布职责的;
(六)监督检查时向食品生产经营者或者餐饮服务提供者收取费用,索取、收受财物或者获取其他利益的;
(七)其他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行为的。
七类情况主要负责人应引咎辞职
羊城晚报讯 记者黄丽娜报道:食品安全重于一切,以往监管相对薄弱的网络食品,现在也有了严格的规范。25日送省人大常委会审议的《广东省食品安全条例(修订草案)》(以下简称“修订草案”)规定,餐饮服务提供者未取得相关网络销售许可的不得通过网络销售冷荤凉菜、改刀熟食、生食水产品等高风险食品;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未履行管理义务,使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与食品经营者承担连带责任。
网络售卖食品要“挂”证
修订草案要求,网络食品经营者应当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或者备案凭证,并在其网站首页显著位置公开其许可证或者备案信息,提供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官方网站的电子链接。许可证、备案信息发生变更的,网络食品经营者应当及时更新。
作为提供网络食品交易的第三方平台,修订草案规定,应当对申请进入平台的食品经营者的资质进行审查,建立登记档案并及时核实更新,要求其在所从事经营活动的主页面显著位置公开营业执照与许可证件、备案凭证登载的信息;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应当与网络食品经营者签订食品安全管理责任协议,明确各自的食品安全管理责任。
设有网站的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网络食品经营者,未在网站首页显著位置公开相关信息的,修订草案明确,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未履行管理义务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款;造成严重后果的,责令停业,直至由原发证部门吊销许可证;使消费者合法权益受损害的,应与食品经营者承担连带责任。
未获许可不得网售高风险食品
对于餐饮服务提供者,通过网络向消费者销售的食品,修订草案也严格进行了要求,要求餐饮服务提供者要在容器或者包装上标注制作时间、保质期或者食用时间提示、经营者名称和联系方式等内容。餐饮服务提供者未取得相关网络销售许可的,不得通过网络销售冷荤凉菜、改刀熟食、生食水产品等高风险食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