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图庄豪
很多人会在家门口放置鞋架,进门时会将价值几百上千元的名牌鞋随意脱放,因此而被窃贼盯上,特别是在一些未安装门禁系统、物业巡视较为松散的住宅小区,这种窃案更易发生。近日,象山县人民法院审理了多起窃贼对门外物“顺手牵羊”案,这对疏于防范者是个警示。
顾先生租住在象山某小区,他有个习惯,喜欢把鞋子放在家门口的楼道里,不想引起了小偷的注意。
去年年底的一天,史某、王某行至顾先生的出租房楼道处,见四下无人,迅速将2双女运动鞋和1双女靴藏进预先准备的袋子里。之后,两人又到附近住户的家门口偷了3双运动鞋、5双皮鞋和1双休闲鞋。
无独有偶,住在公司宿舍的黄女士和室友则遭遇了更为尴尬的情况:连续两次发现内衣失踪,而黄女士和室友都习惯于把衣服晾在公共洗晒处。后通过监控发现,是住在附近的村民朱某在夜间溜至三楼洗晒处偷走了内衣,之后,他因偷窃电动车被抓获。
象山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史某、王某、朱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结伙窃取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判处史某有期徒刑十个月、王某有期徒刑八个月,皆处罚金1000元;判处朱某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2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