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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青少年法治教育发展报告(2018)》发布

2019-01-14 14:00 来源:互联网综合 编辑:WBYUN

  央广网北京4月17日消息(记者孙莹)中国政法大学青少年法治教育中心今天在京发布了《我国青少年法治教育发展报告(2018)》,报告数据显示,近年来我国的青少年法治素养和中小学的法治教育工作取得了长足进步,仍有若干不足。中国政法大学校长黄进、司法部法治宣传司副司长刘汉银在致辞中均表示,此报告对于全面了解、客观评估我国青少年法治教育现状,未来有针对性地对我国青少年进行法治教育,提高公民法治素养非常有借鉴价值。

  

《我国青少年法治教育发展报告(2018)》发布

  中国政法大学副校长、青少年法治教育中心主任马怀德介绍,为了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关于“将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从青少年抓起,在中小学设立法治知识课程”的要求,教育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在2016年颁布了《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明确从义务教育到高等教育阶段都要加强法治教育,标志着我国的青少年法治教育进入了一个全新阶段。为准确把握当前我国青少年的法治素养情况,以及《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颁布之后的实施效果,教育部政策法规司委托中国政法大学青少年法治教育中心实施了第二次“全国青少年法治素养与法治教育问卷调查”,中心依据相关数据,形成了《我国青少年法治教育发展报告(2018)》。

  中国政法大学法治政府研究院院长、青少年法治教育中心副主任王敬波发布了《我国青少年法治教育发展报告(2018)》,她介绍,此次调查分为小学高年级卷、初中卷、高中卷、学校卷、教育部门卷、教研员卷,最后共收回问卷56376份,有效问卷56338份。此次调查反映出近年来我国的青少年法治素养和中小学的法治教育工作取得了长足进步,但仍有若干不足,具体表现为如下九个方面:

  第一,我国青少年的法治价值观已经初步养成。青少年的民主观念已初步形成,具有通过民主参与促进班级管理的动力和积极性;青少年初步确立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意识;青少年对于自由意识的认知层次较高,认为自由并非任意妄为,而应当被约束在法律框架之内。

  第二,青少年初步形成了遵守法律和运用法律的意识。调查结果显示,青少年已经具备了一定的规则意识,普遍愿意自觉遵守和运用法律。例如,被问到“如果你购买某种商品后发现被骗,你会考虑使用法律手段(如举报、起诉)来维权吗?”时,有八成左右的学生选择使用法律手段维权。

  第三,青少年法治教育明显得到强化。一方面,中小学的法治教育课程开设整体情况良好;在受访的536所学校中,87.69%的学校已开设了专门的法治教育课。另一方面,法治副校长(辅导员)制度得到落实与完善,调查显示,中小学法治副校长和法治辅导员的配置已基本普及。

  第四,青少年对法律常识的掌握水平仍然偏低。尤其值得注意的是,青少年的法律常识认知并未随着年龄的增长而提升,高中生的法律认知水平相对该年龄段的要求而言相对低下,高中生遵守和应用法律的意识也比较薄弱。

  第五,青少年法治素养存在多个维度的不平衡。一是地区间的不平衡。学生法律认知水平程度为中部最高、东部次之、西部最低。二是城乡之间的不平衡。尽管随着年级升高城乡学生准确率差异有所缩小,但城市学生的认知水平整体上仍明显高于农村学生。三是家庭经济状况对学生的法律认知也存在影响。在家庭平均月收入1000元-10000元的区间内,青少年法律认知水平与其家庭收入呈正相关。

  第六,高中阶段法治教育相对不足。调查显示,普通高中和职业高中专门法治课的开设情况较差。此外,学生高频违法犯罪行为在普通高等中学中较为严重。

  第七,中小学法治教育师资配置和教学能力明显不足。首先,专职法治教师只供职于少数学校。其次,少数已经配备了法治教育专职教师的学校中,这些教师的专业背景也以政治专业为主、语文和历史专业为辅,法律专业背景的专职教师仅占14.39%。最后,在岗法治教育专职教师的培训情况也不太理想。

  第八,中小学法治教育配套资源不到位、不充足。一是法治教育模式单一,缺乏实践性,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的覆盖率还比较低。二是法治教育经费保障不足。调查显示,47.95%的学校表示有该笔经费,26.87%的学校表示没有,25.19%的学校表示不清楚。

  第九,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权责配置不明晰。总的来说,对于影响青少年法治教育因素的理解,教育行政部门和教研员的看法较为一致,而学校的看法则差异较大。对于专业师资、优质教材和法治教育形式等因素,教育行政部门和教研员都很看重,但大多数学校却认为影响不大。

  针对当前青少年法治教育存在的问题,中国政法大学青少年法治教育中心提出了下述建设性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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