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3 年,中国进行改革开放后的第2 次教育改革,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以下简称《纲要》)。《纲要》确定中国教育事业发展的目标之一是到20 世纪末,全民受教育水平明显提高,主要是基本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具体来说,是在占全国总人口85% 的地区普及九年义务教育,重点是基本扫除青壮年文盲,到2000 年,全国基本扫除青壮年文盲,使青壮年的非文盲率达到95% 左右。
2012 年, 中国教育经费的实际投入实现了“国家财政性经费占GDP 4%”的目标,实现了这个在1993 年提出的要在2000 年实现的目标,同时,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实现了28.3% 的高增幅。这些改变了教育经费严重短缺的局面,为中国教育改革的顺利实施提供了有力的保障,被认为是中国教育历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事件。
中国共产党十五大以后,中国加快了高等教育管理体制改革。全国有31 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中央50 个部门所属高校参与了“共建、调整、合作、合并”方式的改革。1998 年以后,中国对撤销的国务院9 个部门所属的93 所普通高校、72所成人高校以及许多中专和技校的管理体制进行了调整。前后总共用了近10 年的时间,基本上完成了高等教育宏观管理体制的改革,形成了中央和地方政府两级管理、分工负责的新体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