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页 > 新闻 > >>  正文

国务院关于推动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 提高农村义务教育水平工作情况的报告

2018-12-19 12:32 来源:互联网综合 作者:佚名

  (一)健全工作机制,形成上下联动的工作合力。

  三是创新乡村教师补充机制。严格执行中小学教师资格准入制度,适当提高准入标准。实行义务教育教师“县管校聘”,深入推进县域内教师交流轮岗,推动城镇优秀教师、校长向乡村学校流动。实行学区(乡镇)内教师走教制度。继续实施农村教师特岗计划,2017年安排74.3亿元,选派了约8万名优秀大学毕业生到乡村学校任教,2018年计划选派9万名。

  一是制订城乡统一的学校建设标准。教育部、住房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合并修订2002年出台的《城市普通中小学校校舍建设标准》、2008年出台的《农村普通中小学校建设标准》,统一为《普通中小学校建设标准》,努力消除城乡学校在建设标准上的差距,提升乡村学校建设水平,目前已完成征求意见工作,争取尽快印发。

  第四,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是推动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的关键之举。教师是办好教育的第一资源,缩小城乡教育差距,关键是缩小教师队伍水平差距。近年来,国家注重加强乡村教师队伍建设顶层设计,出台了若干重大政策,实施了乡村教师支持计划,“国培计划”重点加大了乡村教师培训力度,建立了集中连片特困地区乡村教师补助政策,努力提高乡村教师待遇,积极建立和完善吸引优秀人才到农村任教的有效机制,取得了积极成效。

  二是一些地方政府履责还没有完全到位。义务教育实行“省级统筹、以县为主”管理体制,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在统筹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中都具有重要职责。有的省级政府未能切实履行政府统筹责任,在区域协调、办学标准、经费投入、教师编制等方面缺乏统筹和保障,特别是对一些财政比较困难的县倾斜支持不够。一些市级政府缺乏主动作为、有力指导。一些县级政府财力不足,存在“等靠要”思想,缺乏对县域城乡学校整体规划,缺乏推进落实的有效举措。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根据《国务院关于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6〕40号)要求,教育部、中央编办、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自然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等部门把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作为实现教育现代化、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打赢脱贫攻坚战的重大政治任务,全力以赴、通力合作,加强统筹协调和宏观管理,采取强有力的工作措施,大力推动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取得了显著成效。

  三是扎实推进基本均衡评估。按照县域义务教育基本均衡督导评估认定标准,坚持把义务教育基本均衡督导评估认定与脱贫攻坚、控辍保学紧密结合,实现以评促建、以评促改,加快缩小城乡、校际差距,促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截至2017年底,全国2379个县通过了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督导评估认定,占比达81%,北京、天津、吉林、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山东、湖北、广东等11个省份整体通过评估认定。

  (一)几点启示。

  四是完善城乡统一的学校基本装备配置标准。教育部出台了做好普通中小学装备工作的意见,健全与国家课程标准相匹配的中小学装备配置标准体系,启动中小学装备配置标准修订工作,2018年计划出台小学数学、初中数学、物理、化学、地理等学科装备配置标准和30项左右的质量标准。

  (四)扩大城镇教育资源,着力缓解“城镇挤”问题。

  一是一些地方思想上还不够重视。一些地方对推动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的重要性、紧迫性认识不到位,没有认识到农村教育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没有把这项工作放到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中统筹考虑和重点安排,推进力度不够,进展缓慢,存在重城市、轻农村现象。特别是随着新型城镇化发展,农村学龄人口逐步减少,而农村教育投入大、见效慢、效益低,一些地方对如何发展农村教育存在模糊认识、畏难情绪、观望态度。

  推动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提高农村义务教育水平,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根据新时代我国经济社会主要变化作出的一项重大战略决策部署。2016年5月,习近平总书记主持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会议,审议了《关于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明确指出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对缩小城乡教育差距、促进教育公平具有重要意义。李克强总理多次对提高农村义务教育水平及促进教育公平提出要求,强调教育投入要继续向困难地区和薄弱环节倾斜,不断缩小城乡、区域和校际办学差距。孙春兰副总理对推动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也提出明确要求。

  四是实施农村学生营养改善计划。2017—2018年安排补助资金386亿元,每生每天补助4元,寄宿生加上“一补”(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后达到每天8—9元,有效减轻了贫困家庭的经济负担。全国共有29个省的1631个县实施了营养改善计划,覆盖了国家所有扶贫开发重点县,受益学生3700多万人。监测表明,实施营养改善计划的地区,男女生平均身高2017年比2012年高出1.9厘米和2厘米。习近平总书记对此高度评价“此事有功德”。

  四是努力提高乡村教育水平。2018年4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全面加强乡村小规模学校和乡镇寄宿制学校建设的意见》(国办发〔2018〕27号),对办好两类学校作出全面部署,在统筹布局规划、改善办学条件、加强师资建设、强化经费保障、提高育人水平等方面提出了具体举措。特别强调通过多种途径加强乡村学校教师队伍建设,利用“互联网+教育”方式,帮助两类学校开足开齐开好国家课程,提高乡村学校教育水平。

  制订了教育部等九部门贯彻落实国发〔2016〕40号文件任务分工方案,形成了教育部牵头、各部门配合,省级统筹、市级指导、县区主责的工作机制。及时协调主流媒体宣传解读工作目标和重要举措。召开了全国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现场推进会,举办了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同志专题研讨班,及时进行工作部署、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加大督查督导力度,将推动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列入国务院第四次大督查,纳入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对省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体系,组织开展两次全国性专项督导。各省级人民政府高度重视,全部出台了贯彻国发〔2016〕40号文件的实施意见,并进行部署,将这项工作纳入市县政府工作考核目标,作为贫困县脱贫摘帽的重要考核指标,建立了定期报告和督导检查制度。

  一是整体部署教师队伍建设。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中发〔2018〕4号),这是新时代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纲领性文件,特别是对加强乡村教师队伍建设进一步作出了全面部署。深入实施乡村教师支持计划,着力破解乡村教师队伍建设难题,提高乡村教师队伍质量。

  (五)创新教师工作机制,着力加强乡村教师队伍建设。

  (六)关注特殊群体,着力促进教育公平。

  三是城乡教育差距依然明显。近几年,虽然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取得显著成绩,到2017年有81%的县通过了国家县域义务教育基本均衡督导评估认定,农村义务教育校舍条件得到了较大改善,但基础仍然薄弱,城乡义务教育资源配置还存在着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乡村弱”和“城镇挤”的矛盾还没有彻底解决。一些乡镇寄宿制学校寄宿生活条件简陋,校园文化生活贫乏,学生上下学交通不便。一些乡村小规模学校的基本办学条件亟待改善。一些贫困地区初中学生辍学现象还比较突出。乡村学校教育质量、办学水平还存在明显差距。城镇地区面临着学校建设用地、学位资源、教师资源紧缺的困境,导致大班额现象还比较突出。

  二、启示和存在的问题

  一是加大农村教育投入力度。2017年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投入3.42万亿元,其中53%用于义务教育。中央财政教育转移支付由2016年的2817亿元增加到2018年的3067亿元,80%用于中西部农村和贫困地区,1/4左右用于集中连片特困地区、民族地区。农村普通小学、初中生均教育经费支出保持较快增长,2017年分别达到1.14万元、1.55万元,比2012年分别增长59.3%、61.9%。

  二是完善随迁子女就学政策。推动各地建立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入学政策,明确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依法享有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建成了中小学全国统一的学籍系统,随迁子女跨省转学实现全程网上办理。2017年,全国共有义务教育阶段随迁子女1406.6万人,比上年增加11.9万人,其中80%进入公办学校就读,另有7.5%享受政府购买民办学校学位服务,并全部纳入生均公用经费和“两免一补”补助范围。

  一是扎实做好控辍保学工作。2017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强控辍保学进一步提高义务教育巩固水平的通知》(国办发〔2017〕72号),明确把控辍保学作为脱贫攻坚的重点任务,强化“三避免、一落实”机制,避免学生因为厌学、家庭经济困难和交通不便而辍学,落实联控联保和行政督促复学的责任机制。已建立学籍数据与国家人口库比对核查机制,加强对各地特别是贫困地区适龄儿童辍学情况的动态监测。指导各地“一县一案”做好控辍保学工作,目前已有2075个县制订了控辍保学方案。2017年小学学龄儿童净入学率达99.91%,初中学生毛入学率达103.5%,均高于世界高收入国家平均水平。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93.8%,比2015年提高了0.8个百分点。视力、听力、智力三类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率达到90%以上。

  第一,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是推动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的根本保证。2016年5月,习近平总书记主持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会议审议有关文件,党的十九大又进一步将推动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作为重点任务,为我们做好工作提供了基本遵循。两年多来,按照党中央的决策部署,国务院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制定了经费保障、办学条件、队伍建设、控辍保学等一系列配套文件,不断将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做细做实。

  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主要目标是推动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建设标准统一、教师编制标准统一、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标准统一、基本装备配置标准统一和“两免一补”政策城乡全覆盖,基本消除城乡二元结构壁垒,基本实现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城乡基本公共教育服务均等化,义务教育普及水平进一步巩固提高,乡村教育质量明显提升,教育脱贫任务全面完成。

  (三)补齐乡村教育短板,着力解决“乡村弱”问题。

  (二)存在的问题。

  二是落实城乡统一的教师编制标准。中央编办、教育部将农村中小学编制标准统一提高到城市标准,按小学1∶19、初中1∶13.5的师生比核定编制,并明确对乡村小规模学校按照师生比与班师比相结合的方式核定编制,对寄宿制学校适当增加编制。要求地方创新事业编制管理,跨地区、跨层级、跨行业统筹调剂编制,向义务教育学校倾斜。按照实际配备的教师测算,25个省份小学、24个省份初中已达到统一标准。

  受国务院委托,我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关于推动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提高农村义务教育水平工作情况,请予审议。

  三是健全留守儿童关爱保护体系。2016年,国务院制定了《关于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的意见》(国发〔2016〕13号),建立了民政部牵头、27个部门参与的留守儿童关爱保护联席会议制度,健全家庭、政府、学校尽职尽责,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的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体系。组织开展留守儿童摸底排查,建立了信息管理系统,全国共摸排农村留守儿童902万人,其中义务教育阶段留守儿童589万人,为做好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奠定了重要基础,并开展了关爱保护专项行动。2017年,全国共批评教育失职父母9.1万人、治安管理处罚282人、依法追究失职父母刑事责任16人、依法撤销失职父母监护权案例17个,帮助76万名存在家庭监护问题的儿童得到有效监护,劝返1.77万名辍学留守儿童复学就读。

  三、下一步重点工作考虑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