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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自治区教育厅副调研员马林: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可持续发展

2018-12-18 13:40 来源:互联网综合 作者:佚名

截至目前,西藏7市地经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依法审批并核发办学许可证的民办教育机构达到106所。其中,举办学历教育的民办学校共有50所,非学历培训补习机构56所。为统筹推进民办教育改革发展相关工作,目前,西藏自治区教育厅已联合13个区直部门成立了西藏自治区民办教育工作厅际联席会议制度,同时加强监督管理,确保民办教育机构真正造福广大群众。近日,记者专访了西藏自治区教育厅副调研员马林,请他就西藏民办教育目前存在的问题和下一步要做的工作进行解读。

记者:西藏民办教育目前还存在哪些问题?

马林:西藏民办教育目前存在的问题包括以下三点:一是个别学校办学条件仍需改善。西藏大多数民办学校都是临时租用的办学场地,个别学校配置了必要的学习设备后,再无多余资金进行基础设施建设,造成基础设施投入不足、办学条件相对简陋等突出问题。二是学校内涵发展不足。民办学校“自主办学、权利制衡”的法人治理结构未真正建立,办学结构单一化、同质化现象严重。三是教育教学质量有待提高。各民办学校普遍存在师资结构不太合理、教师知识结构较为单一等问题。

记者:针对以上问题,下一步将采取怎样的措施进行改进?

马林:为进一步促进西藏民办教育健康可持续发展,我们将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是要突出重点,形成工作合力。区教育厅、编办、发改委、公安厅、民政厅、财政厅、人社厅等成员单位加强沟通协调,形成工作合力,共同参与、共同推进西藏民办教育发展。目前,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已经同意建立《西藏自治区民办教育工作厅际联席会议制度》,教育厅作为牵头单位,将认真谋划,组织各成员单位共同开展相关工作。各相关部门也将按照职能分工,从政策、资金、编制等方面予以积极配合,助力教育厅推进工作,做到各司其职、主动作为,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保质保量完成民办教育分类管理改革等工作任务。

二是加强民办教育的依法管理。教育、人社、工商、民政等部门,要按照“谁审批、谁负责、谁主管”的原则,切实加强分管领域的民办教育规范管理。各级主管部门要依法加强对民办学校的管理和引导,坚决打击虚假宣传、违规招生、乱收费等违法违规办学行为。对无证办学、超纲教学、零起点教学的坚决予以打击,直至取缔。更重要的是,要切实加强民办学校食品安全、校车安全、交通安全等方面的安全管理,按照西藏自治区安全维稳工作要求,建立健全安全维稳工作组织机构,明确安全维稳工作职责,制定规章制度,配备安全保卫力量,完善安全防控体系,建立健全人防、物防和技防体系。

三是加强正面引导,着力营造有利于分类管理改革的良好氛围。西藏将紧紧围绕民办教育分类管理改革的各项要求,结合民办教育实际,大力宣传内地省市的先进经验,深入挖掘西藏民办教育的先进典型,最大限度地凝聚精气神,传递正能量,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推进民办教育分类管理改革的浓厚氛围。

(责编: 陈濛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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