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敖汉旗检察院积极主动融入全社会关心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格局,以未成年人维权为着力点,坚持不懈深入开展了一系列以“为了孩子,我们要负起责任”为主题的活动。其主要做法是:
依托办案,多举措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搭建“检校共建”法制警示教育平台。在本旗发生过多起未成年人犯罪的中学为试点,通过与校方签订《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共建意见书》,明确检校双方在增强学生的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预防和减少学生违法犯罪、建设法治校园等方面的职责,然后由院里青少年维权岗与学校协调组织法制教育活动,学校负责组织学生定期参加法制教育实践活动,形成普法工作长效机制。接着将此办法全旗推开,此举为青少年提高法律素养提供学习平台,营造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良好环境打下了坚实基础。选派多名刑事检察工作一线青年检察官担任学校法制辅导员。这些青年检察官因为长期负责办理未成年犯罪案件,对未成年人犯罪的原因、特点、类型、犯罪手段等有深入的研究,所以他们可以有针对性的为青少年开展法制课堂、模拟法庭、制作法制宣传栏等教育活动,普及法律知识,提高在校生的法制意识和安全防范意识;并通过面对面的交谈辅导,及时解答青少年遇到的法律问题;对个别人格异常、有不良行为的个案采取有针对性帮教工作。同时,发挥检察建议作用,督查相关部门整治校园周边不良环境。特别是针对未成年人上网问题,督促有关部门连续多次在全旗范围内进行清理整顿行动,使未成年人进入酒吧、歌舞厅、网吧及游戏机室的现象得到了有效的遏制。
“两个开放”,创新思想道德教育模式。把封闭式的诉讼流程转变为开放式的心灵引导,对那些情节较轻依法作出不捕、不诉的未成年人,由院里专门的心理矫正工作人员协助办案部门在对涉案未成年进行讯问的同时,开展释法说理工作,疏导涉案未成年人的叛逆心理,促其积极接受帮教,预防再犯罪。从而淡化惩罚色彩,加强教育功能,重新调正其人生的“起航路标”,使他们早日回归正途。将院里内设的《道德讲堂》向外开放,在院党组的大力支持下,院里学雷锋志愿服务队充分运用现有的基础设施条件,将《道德讲堂》对“问题青少年”开放,并在征得孩子和父母双方同意下,邀请组成“亲子团”的家庭参加。通过与家长互动参与的方式促进双方的感情交流,共同解决孩子在成长道路上遇到的困惑和难题,鼓励他们尽快走出犯罪阴影,更好的融入社会。
凝心聚力,牵头组织系列关爱活动。为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援助开通“绿色通道”。主动联系旗司法局召开联席会议,签订《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法律援助实施办法(试行)》,对经济困难、没有委托辩护人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提供有效的法律帮助、保障其合法权益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为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申请法律援助开通快捷通道。该《办法》实施以来,已为多名因家庭困难等原因未委托辩护人的未成年人向法律援助中心发函,通知提供法律援助,保障了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与有关部门联手共建“关爱青少年服务平台”,合力开展扶贫帮困活动。会同教育局、学校、团委、妇联、医院共建服务平台,为青少年提供网格式、全方位的服务帮助。该院民事行政检察科科长张晓辉在下乡办案时听说一名中学生患有白血病,正在北京治疗。听闻此事后,他没有像普通人一样一叹而过,而是在回到单位后,他主动找到旗民政局、赤峰市慈善总会等相关部门寻求帮助,并联合赤峰市某律师事务所和社会有爱心人士为该学生筹措善款3万多元。
牵头组织“为了孩子,我们应当负起责任”主题座谈会。2013年4月,该院针对未成年人犯罪以及在校学生犯罪的上升趋势,由检察院牵头,联合纪检委、政法委、宣传部、教育局、文体局、公安局、工商局、文化稽查大队、城区派出所、治安大队、敖汉旗第二中学等十二个部门开展“为了孩子,我们要负起责任”的主题座谈会,会议决定一是开展净化学校周边环境的“清网活动”;二是组织引导和培养学生正当的爱好和兴趣的“第二课堂活动”;三是开展以“认认真真写字,堂堂正正做人”为主题的“书法进校园活动”;四是每年寒暑假前,以检察院、教育局的名义发送《致学生家长的一封信》,实现社会、学校、家长多方的有效沟通和理解等7个系列活动。特别是“书法进校园活动”在全旗中小学学生中掀起了一股“人人爱书法,人人练书法”的书法热。社会各界也一致认为,检察院牵头组织的这一系列活动,是提升孩子思想道德水平的善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