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石家庄外国语教育集团少年模拟法庭
“宁海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现在开庭!”随着“审判长”法槌沉闷的敲击声落下,石家庄外国语教育集团八年级少年法庭模拟庭审活动近日正式“开庭”。
台上的“审判长”“审判员”“书记员”“公诉人”“辩护律师”“法警”“被告”“证人”全部由学校八年级学生扮演,台下旁听席上,1600多名八年级学生静静地旁听。《道德与法制》课本上的文字被实实在在地演绎到了生活中,深深震撼了正处于青春期的孩子们。
模拟庭审现场真实演绎“悔恨的泪”
石家庄外国语教育集团少年法庭模拟庭审活动开展至今已经三年,三年来,学校结合八年级学生身心特点和教育规律,坚持开设“模拟少年法庭刑事庭审观摩”综合实践课,让学生们直观地了解、认识司法程序,增强法治观念和守法意识。
2018模拟庭审聚焦内容是“校园欺凌”。
模拟庭审现场,“公诉人”宣读起诉书。“案件”并不复杂,14岁的学生王俊和17岁的学生张帆是一对表兄弟,为了要回王俊被同校学生赵宇拿走不还的平板电脑,张帆帮助王俊将赵宇扎伤,涉嫌故意伤害。
“赵宇在学校里横行霸道,经常拿我们低年级学生的东西,很多都拿去就没有了。”法庭最后的陈述阶段,王俊痛哭流涕,他说这个平板电脑是他攒了很长时间的钱才买的,因为不甘心被赵宁拿走,就用刀把赵宇给扎了。“我没有想杀他的意思,只是因为我打不过他,所以才用刀来保护自己,要不然那天我要被他打得半死。”面对法官,王俊后悔莫及:“我对不起我的父母。妈妈,我对不起你!”
张帆也非常后悔:“是赵宇先动手打了我表弟,但我也不应该把赵宇推倒在地。如果当时我保持冷静,在他们打架时,进行劝架,让两个人坐下来协商解决,如果解决不了,再建议表弟找班主任去解决,事情就不会发生了。”
法庭最后宣布:被告人王俊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被告人张帆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
“审判长”宣布判决结果,台下旁听席上学生中一阵骚动。“判刑这么重?”有学生吐吐舌头。
新颖普法形式撼动学生守法意识
虽然只是一场模拟庭审,在石外集团八年级的学生中还是产生了不小的反响。模拟法庭结束,许多学生表达了心中的想法。
“这个因抢平板电脑而引起的事件,本来是可以避免的。如果被告人了解法律,知道被害人将他人物品占为己有的行为是违法的,就可以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而不是以暴制暴,最终导致牢狱之灾。”八年级三班的韩雨萱参与了今年的少年法庭模拟庭审活动全过程,她的模拟角色是“辩护人”,所以对这个案件的情况还是颇为了解。“此次庭审的具体内容与我们目前八年级所学的《道德与法制》课本十分贴近,让我们对法律有了更深刻的认识。作为中学生,我们应当了解更多的宪法知识,珍惜现在的美好生活,远离犯罪,努力学习,成长为对社会有用的人。”
同为八年级三班学生的汤佳宸、陈禹帆也参与了模拟庭审,并且扮演了重要的角色。他们表示,通过参与模拟少年法庭校本课程活动,激发了自己对法律知识的学习兴趣,在以后的学习和生活中,将更加注重学法、知法、守法,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好学生,好公民。
裕华区法院法官刘晓丽应邀观摩了少年法庭模拟庭审,心中感慨万分。“孩子们演绎的这场逼真的法院案件审理过程,打破了以往校园普法比较单一的宣传形式,让人眼前一亮。”她说,裕华区法院近年来在审理案件过程中发现,青少年犯罪正在呈上升趋势。究其原因,主要是青少年并不认为互相之间打架是一种犯罪行为,只有在产生严重后果后才意识到事情的严重性。
“青少年的生理心理发育特点,很容易导致因为一时冲动酿成无法挽回过错的后果。少年模拟法庭完全按照正规的法庭规范和程序进行,经过法庭调查、辩护、双方出具证据、相互质证、法庭辩论、被告人最终陈述等程序,再现案件发生全过程,对青少年的普法教育意义深刻。”她认为,模拟法庭是一条适合青少年身心特点的普法途径,值得推广。
从课本到实践受益学生近5000人
八年级的学生正处于青春发育的特殊阶段,是个体心理迅速走向成熟却尚未成熟的过渡时期,为了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教育部在八年级学生中开设了《道德与法制》课程,其根本目的也是为了让青少年建立知法懂法学法守法的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