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了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从人力资源管理的角度看,最大的不平衡是企业发展和员工需求的不平衡,最大的不充分是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不充分。
现阶段,随着新组织、新技术、新业态的不断涌现,企业劳动关系也从传统的单一模式转变为组织导向和工作导向等多种模式并存的局面,因此需要我们从更高的高度、更宽的视野考虑新时代我国企业劳动关系管理面临的新机遇、新问题和新挑战。
笔者主持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中国企业雇佣关系模式与人力资源管理创新研究》课题组,对我国企业劳动关系模式进行了一次全国不同地区摸底性调查。自2014年10月到2015年8月,课题组在华东(江苏、上海、浙江)、华北(山东、北京、天津)、华南(广东)、中部(安徽)以及西部(甘肃、四川)等地共获取603个企业雇佣关系模式样本,2017年9月至11月又对一些企业进行了第二次跟踪调研,我们对不同所有制、行业、规模、发展阶段的企业劳动关系模式现状进行了全方位、立体式的对比分析与归纳总结,提炼出我国企业劳动关系呈现形态多元、过渡稳健、策略失配、发展保守四个特征。
企业劳动关系“形态多元”成为常态。在实际工作中,企业给员工提供了何种类型、何等程度的激励和报酬,以及组织要求员工完成何种类型、何等程度的工作与贡献,决定了企业的劳动关系模式。依据企业提供的激励和报酬以及期望的贡献进行二维划分(诱因-贡献模型),企业劳动关系模式划分为相互投资型、准现货契约型、过度投资型和投资不足型四种。
调查数据显示,不同企业会选择建立不同模式的劳动关系。其中,大部分企业倾向于建立相互投资型劳动关系,占30.5%,而准现货契约型的企业最少,仅为19.1%,过度投资型和投资不足型劳动关系相差无几,分别为27.4%和23.1%。四种模式分布较为均匀,占比差异并不显著,说明目前不存在绝对主导型的劳动关系模式,多种劳动关系模式共存表明我国企业劳动关系呈现出多元发展的态势。
企业劳动关系“过渡稳健”值得肯定。通常来说,相互投资型劳动关系模式意味着雇主与雇员之间存在长期导向的均衡关系,这种关系更有助于形成稳定和谐的劳动关系。
根据调查数据,从所有制分布来看,不管是国企、民企还是外企,相互投资型劳动关系模式占比都最高,分别为29.2%、38.0%、29.7%。在相互投资型劳动关系模式中,更容易滋生劳资冲突的外企和民企比例还高于国企。从产业分布来看,在具有高冲突隐患的制造业中,相互投资型也占多数,有30.8%。从企业规模来看,在劳资力量相对不平衡的小规模和大规模企业中,相互投资型占比也最高,分别为40.0%(50人以下的企业)和43%(2000人以上的企业)。从发展阶段来看,在处于劳动关系波动性最强的转型期的企业中,相互投资型比例仍是最高,占31.4%。
上述数据表明,我国企业劳动关系形态多样,但均衡性的相互投资型相对凸显。在劳资冲突隐患较高的所有制、产业、规模、发展周期等情景下,形成以相互投资型为主的劳动关系形态,降低了劳资冲突爆发的风险。这间接揭示,在转型经济时期,尽管仍面临较大的不确定性和冲突危机,我国企业的劳动关系总体上呈现出平稳过渡的态势,发生大规模劳资冲突的可能性较小。
企业劳动关系“策略失配”有待调整。不同劳动关系模式有不同的适用范围和条件,不同企业基于不同考虑来进行劳动关系策略选择。尽管过度投资型可带来最高程度的雇员稳定性、忠诚度、公平感等积极结果,但其仍属非均衡关系模式,“得不偿失”的形态有可能会阻碍上述双赢结果的持续获取。相对而言,均衡关系模式更可能带来持续性的双赢局面。
数据分析显示,在投资不足型模式中,国企占比竟高于民企和外企。在劳动关系稳定性及投资回报预期最高的国企中,投资不足型占28%,高于灵活性更大的准现货契约型。在过度投资型模式中,民企占比高于外企和国企。经营环境不如国企的民企也大多选择高成本的过度投资型,占比达28.4%,比收益更高的准现货契约型高出近11个百分点。在制造业中,代价更高的过度投资型占比也不低,有25.5%,仅次于相互投资型。在2000人以上的大规模企业中,具有较高灵活性的准现货契约型占到14%,比投资不足型低6个百分点。在501-1000人的中等规模企业中,仍是投资不足型占多数,有29.4%,其次是过度投资型,也占到28.2%,非均衡关系模式逾50%。在处于转型期的企业中,最常用的是灵活性较低的相互投资型,占3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