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简章只限于介绍我校需提前进行专业考试的艺术类本科专业招生情况。普通类专业、自主选拔录取专业、中外合作办学项目、艺术类高职专业及其它类别的招生情况另有简章介绍。
按照教育部办公厅文件精神,我校艺术类本科专业招生参照“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本科艺术类专业招生办法”执行。
一、招 生 计 划
2.以上学费属2014年标准,供参考,如有变动,按2015年北京市教委统一调整后的标准执行。
二、报 名
(一)报名条件
1.符合教育部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年度招生工作规定中的报名条件。
2.报考以下专业的考生须符合本专业身体素质要求,考生须于初试现场提交二级甲等及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三个月内的相关项目体检证明。
(1)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发音器官无疾病,无色盲,无夜盲,五官端正;男生身高一般不低于1.75米;女生身高一般不低于1.65米。
(2)表演专业:发音器官无疾病,五官端正;男生身高一般不低于1.75米;女生身高一般不低于1.62米。
(3)影视摄影与制作(影视剧摄影、图片摄影方向)专业:男生身高一般不低于1.70米;女生身高一般不低于1.60米。无色盲,无色弱, 矫正视力5.0以上,无平足。
(4)影视摄影与制作(照明艺术方向)、影视摄影与制作(光环境设计方向)专业:男生身高一般不低于1.70米;女生身高一般不低于1.60米。无色盲,无色弱 。
(二)报名安排
1.网上报名时间:2015年1月5日-2月10日
考生须于此时间内登录中国传媒大学本科招生网()报名,并于报名前准备本人近期正面免冠电子标准证件照和具有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联卡。
2. 每位考生最多可报考三个专业。
3.学校设北京、杭州、成都、长沙考点,考生请就近选择一个考点参加考试。其中,广播电视编导(电视编辑方向)、音乐学(电子音乐制作方向)、戏剧影视 导演、戏剧影视导演(剪辑方向)、表演、影视摄影与制作(影视剧摄影、图片摄影方向)、影视摄影与制作(照明艺术方向)、影视摄影与制作(光环境设计方 向)专业只在北京、杭州、成都设考点。
4.报名参加我校艺术类专业考试的考生,若在艺术、文学创作、语言等方面具有突出才华、创新潜 质且获得省部级及以上奖项,可由所在中学校长或相关行业具有正高级职称的专家根据我校要求推荐参加拔尖创新人才选拔(推荐表及相关要求请参见附件),并于 1月23日(以签收日期为准)前将推荐材料寄至我校招生办公室。初审合格名单将于1月30日在我校本科招生网公布。
(三)报名考试费
根据北京市京发改[2004]2651号文件规定,每人每专业初试报名考试费100元,复试报名考试费80元,三试报名考试费80元。考生网上报名后,所交材料及费用无论参加考试与否,恕不退还。
三、考 试
(一) 考试时间: 2月26日-3月4日
公布初试结果、办理复试手续时间:3月2日8:30-12:00。
3月2日8:30后考生可在考点现场查看或登录中国传媒大学校园网主页()查询初试结果。初试合格考生务必于当日上午8:30-12:00到考点现场办理复试手续。
( 二 )考试内容及时间安排
01 播音与主持艺术
03 广播电视编导(文艺编导、综艺节目编导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