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山网讯 (记者刘杰报道)6月22日,记者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招生办公室了解到,从2015年起,新疆南疆四地州(和田、喀什、克州、阿克苏)参加高考的考生可享受新增单列面向南疆考生招生计划。同时,汉语言考生中,对目前未享受民族成份加分的各族考生,给予增加10分;对民考汉、双语班、汉考民考生中父母一方为维吾尔、哈萨克、蒙古、柯尔克孜、塔吉克、锡伯、乌孜别克、塔塔尔、达斡尔、藏、俄罗斯十一个民族的考生,调整至增加50分。
为深入贯彻第二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扩大南疆高层次人才队伍培养规模,让更多南疆各族考生接受区内外优质高等教育,经自治区研究决定并报请教育部批准,得以实施这项对全区考生来说可获得“双赢”的政策。今年起,南疆高考录取实行的特殊扶持政策主要包括调整加分政策和新增单列面向南疆考生招生计划。四地州兵团考生也可同时享受。这一政策实施后,自治区要求各地强化考生资格审查,明确考生、家长须具备的学籍、户籍条件以及在当地实质性就读、居住、从业等要求,加强防范和打击“空挂学籍”、“空挂户籍”和“伪造民族成份”等各种形式的投机报考行为,防止侵害南疆考生权益。
据了解,我区今年共有高考考生16.05万人,南疆四地州考生共计4.7万人,包括四地州所在兵团场部的学生。
报考资格:明确户籍限制
报考南疆单列计划及享受南疆高考照顾加分政策须具备的资格条件为:考生及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须在南疆四地州,本人须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和当地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符合当年普通高考报名资格。
调整加分:南疆汉语言汉族考生也可加10分
在继续执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15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中各项政策性加分规定的基础上,目前,我区对符合相关资格条件的南疆四地州考生照顾加分政策进行调整。
其中,汉语言考生中,对目前未享受民族成份加分的各族考生,给予增加10分;孙红新说,以前,我区只对汉语言报考考生中的回族考生有10分的政策加分,但从今年起,我区将对南疆的这部分考生,包括汉族及其它少数的少数民族一并和回族平等对待,享受同等的加分。
对民考汉、双语班、汉考民考生中父母一方为维吾尔、哈萨克、蒙古、柯尔克孜、塔吉克、锡伯、乌孜别克、塔塔尔、达斡尔、藏、俄罗斯十一个民族的考生,调整至增加50分。
单列计划:734所院校招3680名南疆娃
今年面向南疆考生单列计划共计3680名,其中本科层次计划1881名,高职(专科)层次计划1799名。共有734所院校安排了南疆单列计划,其中部(委)属院校113所,区外各省(区、市)高校583所,区属及兵团所属院校38所。
录取政策:在全区招生计划批次前录取
今年,面向南疆招生的单列计划在线上生源不足并经征集志愿仍不能完成时,可适当降分投档录取。本科层次单列计划原则上安排在相关院校普通类专业所在批次之前录取,高职(专科)层次的南疆单列计划安排在高职(专科)零批次录取。
南疆单列计划原则上执行相关院校普通类专业所在批次的投档控制线,在线上生源不足并经征集志愿仍不能完成时,可适当降分投档录取。
同时,南疆四地州考生既可选择填报单列计划,也可选择填报全区计划,以最大程度的保证南疆各成绩段考生的升学机会和院校、专业志愿的选择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