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章程
( 全国统考 )
一、学校全称
上海大学
二、就读校址
宝山校区地址为上海市宝山区上大路 99 号;延长校区地址为上海市静安区延长路149号;嘉定校区地址为上海市嘉定区城中路 20 号。上海电影学院所有专业录取新生就读校区为延长校区;悉尼工商学院所有专业录取新生就读校区为嘉定校区;其他所有专业录取新生就读校区为宝山校区。
三、招生层次
■ 本科
四、办学类型
■ 普通高等学校 ■ 公办高等学校
五、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学校名称
上海大学
证书种类
修学期满,符合毕业要求,颁发上海大学的本科毕业证书。
六、学校招生管理机构
上海大学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是我校本科招生工作的最高决策机构,统一领导学校本科招生工作;上海大学招生与毕业生就业工作办公室是我校组织和实施本科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学校秋季统一招生的日常工作;上海大学监察处是我校招生工作纪检监察机构。
七、招生计划分配
的原则和办法
一、我校依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核准的年度招生规模,结合学校发展定位与办学条件,统筹考虑近年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编制及使用情况,科学、合理地编制学校本年度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二、各招生专业无男女比例限制。
三、本年度我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高考改革省市选考科目要求等详见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以下简称省级招办)编印的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专业和计划相关文件。
八、预留计划数及使用办法
本科招生计划的1%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
九、专业培养对入学外
语考试语种的要求
入学外语考试语种不限;非语言类专业入学后外语教学语种:1.中欧工程技术学院的所有专业采用英语和法语;2.其他专业均采用英语。
十、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以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有关补充规定为依据,考生须据实上报健康状况。若隐瞒病情病史,学校将按照本校学籍管理规定中有关退学与休学的规定执行。其中:电影制作、广播电视编导、艺术与科技、影视摄影与制作、戏剧影视导演、动画、绘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美术学、数字媒体艺术专业色盲色弱不宜;理科试验班、电气类(代表理学工学类)、通信工程、电子信息工程、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智能科学与技术、信息工程(中法合作)、机械工程(中法合作)、材料科学与工程(中法合作)、雕塑专业色盲不宜。
十一、加分政策
我校认可教育部和各省招办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给予考生的全国性加分政策。我校原则上认可考生具备的所有加分项中最高分一项,且最高不超过20分。
十二、录取规则
依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秋季统一考试)成绩录取的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