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湖北版”的高考改革方案正式出炉,该省明确将进一步减少高考加分项目。有记者梳理发现,目前已有20余省份公布高考改革方案,大多数省份都有针对高考加分政策的相关规定。
这是对2014年底教育部等五部门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减少和规范高考加分项目和分值的意见》的具体落实。去年,全国性加分项缩减至5项以内,13个省份已取消所有地方性加分项目。随着意见的落实,取消国家和地方奖励性质加分是大势所趋。而高考改革要进一步关注取消高考加分后的学生综合素质评价。
取消高考加分,无疑有助于推进高考公平,消除因高考加分带来的高考加分造假和高考加分腐败现象。但在取消加分后,如何关注学生的个性、特长、综合素质发展,将是高考改革必须解决的另一个问题。
虽然以前的高考加分有异化为“加分教育”的趋势——为获得加分而去培训特长——但是,还是要关注到部分本身有特长的学生。取消高考加分以后,按照高考改革方案,将主要通过自主招生和综合素质评价来引导学生发展个性、特长、综合素质。其中,自主招生主要是90所学校的5%自主招生,主要针对的是获得国家、省级以上竞赛奖项的有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学生,名额在2.5万名左右,只占高考总人数的0.3%不到。在这种情况下,如何对每个学生都进行综合素质评价,并把综合素质评价纳入高考,就显得十分重要。
国家高考改革方案,提到未来的高考录取是两依据一参考,两个依据是指统一高考成绩、高中学业水平测试成绩,一参考就是高中综合素质评价。这已经考虑到发挥高中综合素质评价的作用,问题在于,将怎么参考?如果高考录取就按学生高考分数排序,结合学生志愿投档录取,能参考综合素质评价的空间极为有限,最多在考生分数相同的情况下,参考综合素质评价。这还需要综合素质评价真实、客观,能体现出学生的个性、特色,如果高中觉得综合素质评价没多大价值,随意对待,那高校就更不可能参考综合素质了。
更重要的是,如果高考按总分录取的模式不变,基础教育就很难扭转应试教育模式,学生的综合素质培养从何而来?对于教育部门要求学校重视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有的学校消极应对,而且,家长也对推进综合素质评价并不支持,质疑这是增加学生负担:学生已经这么累了,还要去参加社会实践、社团活动、公益服务,不是让他们更累吗?
要让学校、家庭和学生都重视综合素质发展,只有深入推进自主招生改革。一方面,只有高校进行自主招生,才能破除教招考一体化格局,引导高中摆脱应试教育,每所高中才不会围着高考分数办学,而是探索学校的办学个性、特色,只有学校办学有特色,才能培养更多有个性的学生。另一方面,只有在自主招生中,才能关注学生除分数之外的其他素质,目前实行的5%自主招生和三位一体综合评价录取改革,一定程度打破分数一元标准,但还远远不够,由于参加高校较少,名额不多,而且还和高考统一录取嫁接在一起,统一填报志愿,对基础教育所产生的影响有限。我国应该在目前5%自主招生和三位一体招生基础上,加大自主招生改革的力度。
美国大学在进行招生时,就是把对学生的“加分”纳入多元评价体系,比如,美国名校录取学生通常有16大指标,包括SAT统一测试成绩、大学面试考察、中学学业表现、中学特长、地方教育因素、家庭教育因素等。与我国以前的高考加分项目对比,就是把加分纳入多元评价由各校根据自身办学特点选择相应指标评价学生。
可以想见,对此建议,一些人士又会质疑扩大学校自主招生权会滋生招生腐败。对于自主招生可能滋生的腐败,笔者认为不能以不改革的方式“回避”,而应该以改革的思路来化解。
要提高我国高等教育质量,自主办学是必由之路,不能因为担心高校用不好自主权,就一直不让高校自主办学。在落实高校办学自主权过程中,我国完全可以借鉴英美等国家的做法,在高校内完善以教育和学术为本的现代治理,组建独立的招生委员会,公开透明地进行自主招生。
另外,自主招生本来就是促进高校转变理念,完善学校治理的机制——自主招生的本质是扩大学生选择权,让一名学生能拿到多张大学录取通知书再选择大学,简单地说,是由现在学校“朝南坐”选学生,变为学校和学生双向选择。这种双向选择机制,可在高考成绩公布后实施,学生拿着成绩去申请大学,大学独立进行评价录取,不再由教育考试部门投档,不再限定学生只能拿到一校录取通知书。如此一来,将让大学形成竞争意识,且用学校的办学质量和声誉去吸引学生,而不像现在,学生只能拿到一张录取通知书,学校吸引学生的手段,只有高考录取优惠(5%自主招生和三位一体录取都是如此),而且在把学生招进学校后,学校又不重视人才培养,这和美国大学入学时学生可自由申请选择学校、入学后还可自由转学转专业完全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