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9-28 10:21 来源:一读EDU 高考 /历史 /成绩
原标题:浙江上海踩过的坑,第二批高考改革试点还会再踩一遍吗?
全文 5651字,预计阅读 9分钟 我们该如何评价第二批高考综合改革试点?一个月前,北京市教委印发了《北京市深化高等学校考试招生制度综合改革实施方案》,至此,北京、山东、海南等第二批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份均公布了各自的高考改革试点方案(其中,天津公布的是《天津市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及一系列配套文件,尚未像其他3省一样公布高考招生综合改革实施方案)。
在浙江、上海完成一轮新高考周期后,第二批试点省市又将如何跟进、深化,就显得尤为重要。
01
概况:条块结合的新高考改革
教育部教育发展研究中心综合研究部主任王烽曾撰文介绍,本轮新高考改革算是一次“条块结合”的改革:
教育部主导减少和规范高考加分、规范高校自主招生试点改革,指导全国各地建立健全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制度,并于2014年在上海、浙江两省市,重点围绕“两依据、一参考”开展综合改革试点。
“两依据、一参考”是这次改革的核心,即高校录取依据语文、数学、外语三门全国统考科目成绩以及3门高中学业水平考试选考科目成绩,将高中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作为参考。
(来源:中研网)
四省市也继续贯彻这一改革设计:
在考试科目设置上,将统一高考科目(在山东指的是夏季高考)缩减至语文、数学、外语三门,且不分文理科;
同时,探索外语一年两考,并允许考生将其中最好成绩计入高考总成绩。
在成绩构成上,考生的高考总成绩改由语文、数学、外语3门统考科目成绩和3门考生自主选择的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等级性考试科目成绩组成。
计入总成绩的等级考科目也由考生根据报考高校要求和自身特长,在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等6门科目中自主选择(条件成熟时,海南将增加技术学科,允许学生从7门科目中选择等级考科目)。
除以上考试科目设置、招生录取机制等方面的改革外,四省市还在国务院和教育部一系列文件的框架下,围绕规范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取消高校招生录取批次、加快推进高职院校分类考试、完善和规范自主招生等方面做出改革部署。
02
对症下药:吸取浙沪经验教训
作为第一批“吃螃蟹”的地方,上海、浙江已于2017年试点完成一个新高考周期,为高考改革在更广范围内推开积累了宝贵经验,特别是经过试点,让人们意识到,高考改革的一些设计思路存在不细致、不完善的地方,需要第二批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市加以注意。
问题1:考试安排不合理
浙沪均不同程度存在将选考(等级考)提前至高二开始的现象,特别是浙江,还给考生提供每个选考科目2次考试机会,确实扩大了学生的选择权,但也增加了改革难度。
一是选考从高二开始,本意是为了减轻学生集中考试的负担,分散他们的考试压力,但有的学校急功近利,给学生在高一没学期开设超过8门学考科目,抢赶教学进度,严重加大学生负担,让他们提前面对高考压力,这对刚刚进入高中的大多数学生而言,还难以适应。
二是选考一年两考,造成出现高二、高三学生同时考试、同为基数、一同划等及等级赋分的情况,有悖于高校面向同一届高中生进行选拔录取的准则,也不利于低年级学生取得理想成绩。同时,过细的等级划分又调动了考生重复考试的积极性,增加了选考投机行为。
三是浙江将选考科目一年两考的时间安排在4月和10月,改变了高中的传统教学安排,迫使部分高中将一学期改为长短两学段,且常无法给校运会等常规大型活动安排时间,特别是造成志在学科竞赛的学生,为了规避10月选考和竞赛的时间冲突,被迫往前赶至4月参加选考。
浙江高考选考现场图(来源:浙江在线)
对于这些问题,浙江也在2017年底出台的《意见》中提出了针对性措施。四省市也充分吸取了经验教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