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考条件
(一)政治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品德优良,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
3.学习、工作期间无党纪、政纪处分,无考试作弊记录;
4.无不宜从事公安工作的其他原因。
(二)年龄条件
报考“非定向就业”(录取后档案需要转入我校)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年龄不超过27周岁(1992年7月1日以后出生);报考“定向就业”(录取后档案不转入我校)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4年7月1日后出生)。
(三)学历条件
考生必须符合下列学历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2019年9月1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截至2019年9月1日),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按照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照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博士、硕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四)身体条件
考生既须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及细则的要求,还应达到以下标准:
1.男生身高原则上不低于170厘米,体重不轻于50公斤、不超过标准体重25%;女生身高原则上不低于160厘米,体重不轻于45公斤、不超过标准体重25%;左右眼裸视力原则上不低于4.6(0.4);无色盲、色弱。
2.五官端正,面部无明显特征和缺陷(如唇裂、对眼、斜眼、斜颈、各种疤麻等);嗅觉不迟钝,无鸡胸、驼背、腋臭,无严重静脉曲张,无明显八字步、罗圈腿,无重度平跖足(平脚板),无纹身、少白头,无各种残疾;两耳无重听,无口吃;本人和直系亲属无精神病史。
3.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无慢性肾炎,无高血压。
复试阶段,我校将按照以上要求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将不予复试、录取。
二、报名时间及方式
(一)报名时间
2018年10月10日至31日,每天9:00-22:00。
(二)报名方式
硕士研究生考试报名分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两个阶段:
1.考生在上述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填写报名信息,并交纳报考费。考生报名前应认真阅读报考须知,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报考资格审查将在复试阶段进行,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将取消复试资格,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2018年11月中旬(具体时间见教育部公告)到选择的报考点确认报考信息并照相。网报信息一经确认,不得再做修改。未对网上报名信息进行确认的,报名无效。
有关网上报名具体事宜请及时关注教育部网站及我校研究生招生网站。
三、考试
(一)初试
初试时间为2018年12月22日至23日。
(二)资格审查
进入复试阶段的考生,须在资格审查时提交下列材料:
1.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本科毕业生须提供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同等学力人员还需提供“同等学力人员报考注意事项”中规定的证明材料。
报名时提供虚假信息及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取消其复试、录取资格。
(三)复试
复试重点考查学生的专业基础掌握程度,以及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等。复试内容包含英语水平测试、专业笔试、综合能力面试(含英语口试)和体检。复试时间和具体内容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站公布。
四、同等学力人员报考注意事项
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截至2019年9月1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在取得复试资格后,需在复试时加试两门大学本科专业必修主干课程,并提供以下材料:
(一)教育部承认的大专学历证书或本科结业证书;
(二)国家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或英语专业四级考试成绩单;
(三)近5年在报刊上公开发表3篇以上相关专业学术论文,含一篇5000字以上的专业学术论文;
(四)补修所报考专业本科课程证明材料(由补修学校教务部门盖章)。
五、法律专业硕士报考注意事项
(一)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的人员,在高校学习的专业应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不得报考)。报考法律(法学)专业的人员,在高校学习的专业应为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可以报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