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0日上午,市委中心组举行“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扎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专题(扩大)学习会。市委书记罗增斌主持会议并讲话。他强调,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市纪委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新修订的《条例》,进一步把准政治方向、严守政治纪律、提高政治能力,扎实推动我市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为加快建设川陕革命老区振兴发展示范区提供坚强保障。
市委副书记、市长何平,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魏文通,市政协主席朱冬,市委副书记李映参加学习。
学习会上,省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副厅级主任陆正才作专题辅导报告,就《条例》修订的必要性、遵循的基本原则、修订的重点内容和在实施过程中需要把握的关键问题等作了全面解读。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贾璋炜作中心发言。
罗增斌在讲话中指出,《条例》作为党的纪律建设的基础性法规,对其进行修订是党中央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适应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对全面从严治党、加强纪律建设的再部署、再动员,充分彰显了党中央从严加强纪律建设的鲜明态度,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坚定决心。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深刻领会新修订《条例》的重大政治意义、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推动《条例》不折不扣地落地落实,确保党中央政令畅通、令行禁止。
罗增斌指出,要准确把握运用《条例》,充分激发干部队伍活力。要强化党纪法规监督,进一步强化日常监督、制度监督和专责监督,保持从严监督执纪高压态势,形成违纪必究、违纪必惩强大震慑。要完善落实容错纠错机制,坚持有错必纠、有过必改,积极为干事者鼓劲、为担当者担当,积极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勇于担当、大胆创新、奋发有为。要鲜明选人用人导向,坚持新时代好干部标准,突出信念、政治、责任、能力、作风“五个过硬”,对个性鲜明、敢管敢抓、不怕得罪人的干部,符合条件的要大胆使用,充分激发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
罗增斌强调,制度的权威在于坚定不移贯彻执行。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把学习贯彻新修订《条例》作为重要政治任务,以永远在路上的恒心和韧劲切实抓好贯彻执行,坚持严字当头,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要严格责任落实,各级党组织要坚定担负学习宣传贯彻新修订《条例》的主体责任,切实把学习新修订《条例》的过程变成进一步加强纪律教育、强化纪律意识的重要工作来推动。各级党委(党组)书记要严格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把管党治党政治责任牢牢扛在肩上、抓在手上、落实在行动上。各级纪委监委要从严履行监督责任,狠抓监督执纪问责,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持续扎紧制度笼子。各级党员干部要进一步坚定党性原则,强化党性锤炼,切实增强纪律规矩意识,做到懂法纪、明规矩,知敬畏、存戒惧,推动形成上行下效、上率下行良好局面。要严明纪律规矩,始终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不折不扣推动新修订《条例》在巴中落地落实,切实把铁的纪律转化为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要严肃问责查处,把贯彻落实新修订《条例》要求与大力开展“中梗阻”整治工作结合起来,与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结合起来,纳入日常监督、巡察和派驻监督范围,坚持问题导向,聚焦管党治党突出问题和新型违纪行为,进一步深化监督执纪,形成问责追责强烈震慑。
市委中心组成员,市委中心组固定列席人员,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秘书长,各区县党委、巴中经开区党工委分管纪检工作的负责同志,市委各部委、市级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中央、省驻巴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参加学习会。(记者 冯一鸣)
原标题:集中学习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