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1日,县委中心组(扩大)集中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辅导报告会在新区党政综合办公楼六楼会议室召开,全县副县级以上领导干部,县委各部委、县政府各部门、各人民团体负责人,各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县直机关副科级(含非领导职务)以上党员干部共120余人参加了报告会。报告会由县委副书记刘思鸿主持。
会议邀请了省委宣讲团成员、省委讲师团团长郭云甫作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辅导讲座,重点从制定监察法的重大意义、监察法的制定过程和基本思路、监察法的主要内容等三个方面,全方位、多角度、立体式解读,通过数据和案例,解读法律条款背后的立法目的,帮助大家学习领会《监察法》的立法精神和实质要义,讲座旁征博引、内容详实、深入浅出、图文并茂、通俗易懂、阐述深刻,既有深邃的法学理论阐述,又有生动具体的典型案例分析,为我们学习领会、遵守执行监察法指出了路径、传授了方法。
县委副书记刘思鸿在听完讲座后强调:一要统一思想认识,把握正确导向。全县各级党组织要以坚定的态度、务实的举措认真组织学习、宣传贯彻《监察法》,要把学习宣传《监察法》与抓好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结合起来。全县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要通过学习《监察法》,深刻领悟党中央推行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完全意志,深刻体悟“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的坚定决心,深刻体悟严管厚爱的组织关怀,坚决做到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二要切实担负职责,动员全员参与。县纪检监察机关要把学习宣传贯彻《监察法》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迅速开展《监察法》的大学习活动,引导全县广大公职人员学懂学透、入脑入心,为《监察法》实施创优氛围。要把《监察法》融入执纪执法各方面、全过程,结合实际不断完善工作流程,在纪法贯通、法法衔接和完善配套制度机制上下功夫、求实效、出成果,确保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实践、人民和历史的检验。要科学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持续深化标本兼治,推动反腐败工作在法治化轨道上行稳致远。
聆听讲座后,参会人员纷纷表示,要进一步加强学习,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在学思践悟中增强贯彻实施《监察法》的使命感,提高履职能力,不负重托、不辱使命,真正将人民赋予的权力始终用来为人民谋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