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自四川的全国人大代表、广安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康永恒是一名老代表。他这些年为了准备议案建议,经常在基层调研。他对记者说起,看到有的人当选了人大代表之后,虽然怀着一颗真挚的为民之心,却总苦于不知何处下手。
“怎么提好议案建议其实并不简单,当代表也是需要不断学习的。”康永恒说,“关于怎么做代表,代表们之间需要更多相互交流经验心得的机会。”为此,康永恒选择来到全国人大北戴河培训基地,参加2016年第二期全国人大代表专题学习班,用4天的时间与近200名全国人大代表一起学习交流。
对人大代表履职能力的培训从十届人大开始,现在是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的一个重要方面。按照计划,全国人大常委会今年将组织4期代表专题学习班和研讨班,参加学习研讨的代表1050人次。此前,今年5月底6月初已在北京举办了第一期全国人大代表专题学习班,7月上旬又在哈尔滨举办了第一期全国人大代表专题研讨班。
人大代表更需要有大局意识
9月5日,全国人大代表专题学习班开班当天,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兼秘书长王晨做了开班专题报告。王晨在题为“长期坚持、全面贯彻、不断发展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报告中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高度重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建设和人大工作。要全面贯彻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坚定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
为什么要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来给代表们讲课?全国人大代表、全国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委员何东平听完报告说,代表非常需要这样的报告,虽然了解本人所工作的领域和地区的情况是来自各行各业的代表们的优势,但是作为全国人大代表如果缺乏对于中央精神的准确理解,没有对于全局的宏观把握,就不能真正履好职。
记者了解到,全国人大培训中心在组织代表学习的过程中,始终注意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事实上,全国人大代表参加的各类学习班,也是全国人大常委会向代表们传达中央精神、通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情况的重要平台。
当选全国人大代表之初,这些代表就可以通过参加初任学习,重点学习中央关于人大工作的精神,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学习宪法、选举法、代表法等重要法律,进一步增强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提高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这一根本政治制度的认识和法律方面的素养,增强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了解中央的精神和社会的需要,才能找到自己履职的切入点。”一位参加过培训的全国人大代表说。
提高履职能力是法定义务
全国人大代表集中进行履职能力的培训并非第一次。早在2005年5月,中共中央就转发了中共全国人大常委会党组《关于进一步发挥全国人大代表作用,加强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度建设的若干意见》,提出了“要建立全国人大代表的系统培训制度”。
“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全国人大代表学习培训工作的若干意见》,全国人大代表集中学习基本安排为初任学习、履职学习、专题学习。但这三类学习在2010年新修订的代表法中都称为履职学习。”全国人大培训中心副主任谢日荣介绍。
《关于全国人大代表学习培训工作的若干意见》显示,除了在全国人大代表当选后到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召开前集中安排代表进行初任学习外,日常更多贯穿的是代表的履职学习和专题学习。履职学习集中在每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召开后至三次会议前后的两年多期间内安排,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办事机构组织集中学习培训,内容则主要结合代表的履职活动,学习如何审议工作报告、法律案等,了解代表议案和建议、批评意见的提出及办理,代表闭会期间的活动等,时间安排一般为5天。而代表专题学习则在代表5年任期内,根据实际需要,确定专题学习的时间和内容,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办事机构举办专题学习班等方式组织学习。
2010年修订的代表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县级以上的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应当有计划地组织代表参加履职学习,协助代表全面熟悉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掌握履行代表职务所需的法律知识和其他专业知识。组织代表参加履职学习是为代表执行代表职务提供服务保障的一个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