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月4日下午,宜宾学院党委在图书馆第三会议室召开《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四次专题学习会。党委副书记鲁飞作专题辅导报告。在家党委常委、全院科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210余人参加专题学习会。
学习会上,鲁飞重点围绕《条例》第七章《对违反组织纪律行为的处分》、第八章《对违反廉洁纪律行为的处分》的内容,结合党的十八以来查处的违纪违法典型案例和学院实际情况,深入浅出、准确透彻地逐条进行详细解读。特别针对《条例》新增的十条“负面清单”,给党员干部再次划出纪律红线,严明纪律要求。
鲁飞要求,学习只是起点,关键在于贯彻和落实。自律在于立德,全体党员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要通过对《条例》的学习,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严守道德“高线”和纪律“底线”,绷紧敬畏之弦。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结合部门工作实际,加强对党员干部的学习教育,提高思想认识,增强行动自觉,使其入脑入心。
鲁飞强调,在春节即将来临之际,全体党员干部要严格遵守党的六项纪律,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廉洁自律,发挥“头雁效应”,带头清爽廉洁过节,带头营造崇廉尚俭、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
按照安排,学院党委常委为全体党员干部宣讲《条例》的专题学习会至此圆满结束。通过对《条例》的宣讲,进一步压紧压实了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增强学院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的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在党员干部中取得较好反响,达到了预期效果。(通讯员:申靖 谢冰 幸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