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日,省政府举行法治专题学习讲座。省长唐登杰主持并讲话。福州大学法学院院长黄辉应邀作“生态文明建设的法治保障”主题报告。
黄辉教授是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保护学研究会副会长,省委、省政府法律顾问,长期致力于环境法律研究。他从生态文明建设法治保障的重要意义、法治对生态文明建设的保障作用、我省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的立法实践及思考等方面作了解读和辅导,并提出强化生态立法规划、充分发挥人大的监督作用、加强生态立法评估、改革立法的启动和起草模式等具体对策建议。
在认真听取报告后,唐登杰说,福建生态文明建设起步早、力度大,是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重要孕育地和实践地。历届省委、省政府始终牢记习总书记的嘱托,坚持一张蓝图绘到底、一任接着一任干,把“生态美”贯穿于新福建建设全过程。作为首个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我们要充分认识运用法治保障生态文明建设的引导与规范作用、监督与警示作用、推动与促进作用,注重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依法推进生态文明体制改革试验,依法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巩固和拓展福建生态优势。要增强地方生态立法的前瞻性和创造性,发挥人大的立法及监督职能作用,深入研究制定生态文明和环境保护方面的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丰富地方立法特色和内涵。要严格生态文明领域的行政执法,严厉打击破坏生态环境的违法行为,提高环境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理能力,强化法治对生态文明建设的推动和保障作用。
省领导张志南、杨贤金、田湘利、郑新聪、郑建闽、郭宁宁参加学习。(福建日报记者 严顺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