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闻网宜宾12月21日讯(谢冰 申靖 记者 周瑜原)日前,宜宾学院党委在图书馆第三会议室召开《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三次专题学习会。本次专题学习会由宜宾学院党委副书记、院长王玲作专题辅导报告。在宜宾学院党委常委、全院处科级党员领导干部参加专题学习会。
学习会上,王玲围绕新修订《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九章《对违反群众纪律行为的处分》、第十章《对违反工作纪律行为的处分》、第十一章《对违反生活纪律行为的处分》的内容,结合典型案例和学院实际,给大家逐条进行讲解,并给在座的党员领导干部一一指出《条例》中容易触碰的“防线”,提醒大家“工作纪律要遵守,忠于职守记心间”。
最后,王玲还结合《条例》第九章至第十一章有关内容,对教育部新颁布的《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进行逐条解读与讲解,希望大家抓好《条例》、《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的学习,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努力做到坚定政治方向、自觉爱国守法、传播优秀文化、潜心教书育人、关心爱护学生、坚持言行雅正、遵守学术规范、秉持公平诚信、坚守廉洁自律、积极奉献社会。同时,王玲要求在学习《条例》的同时,要以《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为标杆进行对照检查,找差距、找不足,并把学习成果落实到具体的工作中,争做新时代的合格干部、新时代的合格高校教师。
自开展宜宾学院党委常委给党员领导干部讲《条例》专题学习会以来,在党员领导干部之间取得了很好的反响。在学习过程中,党员领导干部加深了对《条例》的理解,进一步增强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真正把《条例》学懂、弄通,使铁的纪律转化为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宜宾学院供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