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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市教育局规定校外培训机构20:30后不准再上课

2018-12-22 08:30 来源:互联网综合 作者:佚名

央广网贵阳12月4日消息(记者孟海)近日,贵阳市教育局公布《贵阳市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导则(试行)》,其中明确培训时间不得和当地中小学校教学时间相冲突,培训结束时间不得晚于20:30,不得留作业。

贵阳市教育局强调,校外培训机构所聘任的专兼职教师,从事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化学等与升学或考试相关学科及其延伸类培训的授课教师,应当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校外培训机构不得聘用公、民办中小学(幼儿园)在职教师。校外培训机构开展项目培训,培训进度不得超过所在县(区)中小学同期进度,严禁组织举办中小学学科类等级考试、竞赛及进行排名。

据介绍,《贵阳市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导则(试行)》所称校外培训机构,是指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由教育部门许可,在民政部门或工商(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由国家机构以外的法人或自然人,利用非国家财政性经费,面向社会举办招收中小学阶段适龄儿童、少年,实施与学校文化教育课程相关的教育培训活动或者与升学、考试相关的补习辅导等其他文化教育活动的非学历教育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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