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长盛盛琪一年期定开:长盛盛琪一年期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收益分配公告
时间:2019年03月13日 10:35:28 中财网
长盛盛琪一年期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收益分配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9年
3月
13日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长盛盛琪一年期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长盛盛琪一年债券
基金主代码
003199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6年
9月
27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本基金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有关规定。
收益分配基准日
2019年
3月
7日
截止收益分配基准日的相关指标基准日基金份额净值(单位:人民币元)
基
准日基金可供分配利润(单位:人民币元)
12,645,342.40
截止基准日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分红比例计算的应分配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2,529,068.48
本次分红方案(单位:元/10份基金份额)
有
关年度分红次数的说明
2019年度第一次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长盛盛琪一年债券
A长盛盛琪一年债券
C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003199 003200
截止基准日下属分级基金的相关指标基准日下属分级基金份额净值(单位:人民币元)
1.0420 1.0342
基准日下属分级基金可供分配利润(单位:人民币元)
12,529,138.86 116,203.54
本次下属分级基金分红方案(单位:元/10份基金份额)
0.1000 0.0810
注:1、本基金根据收费方式的不同将基金份额分为
A类和
C类两种类别,两类别份额分别设置基金代码
并分别计算基金份额净值。本基金两类别份额对应的可供分配利润可能有所不同,同一类别的每份基金份
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2、本基金合同中约定,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如截至每年
3、6、9、12月第五个工作日,
每份基金份额的可供分配利润大于
0.01元,则应于该月第五个工作日结束后
15个工作日内就此可供分配
利润实施收益分配。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
4次,每份基金份额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不低于收益分
配基准日每份基金份额可供分配利润的
20%。
3、基准日本基金
A类基金份额可分配利润折合到每份基金份额为
0.0416元,本次收益分配中每份
A类基
金份额的收益分配比例为
24.04%;本基金
C类基金份额可分配利润折合到每份基金份额为
0.0339元,本
次收益分配中每份
C类基金份额的收益分配比例为
23.89%。
4、本次为本基金首次收益分配。
2.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权益登记日
2019年
3月
15日
除息日
-2019年
3月
15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
2019年
3月
19日
分红对象权益登记日在本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登记在册的全体持有人
红利再投资相关事项的说明本基金收益分配采用现金分红方式,不作红利再投资处理。
税收相关事项的说明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财税[2002]128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放式
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及财税
[2008]1号《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的规定,
投资者从基金分配中取得的收入,暂不征收所得税。
费用相关事项的说明本基金本次收益分配免收手续费
注: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一、相关提示
1、权益登记日申请申购的基金份额不参与本次收益分配,权益登记日申请赎回的基金份额参与本次收益
分配。
2、本基金的分红方式为现金红利,不允许变更分红方式。但注册登记机构可以在本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形
下对小额现金红利进行再投资处理。
二、风险提示
本管理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
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本管理公司提醒投资者,因基金分红的
行为导致基金净值变化,不会改变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不会降低基金投资风险或提高基金投资收益;因
基金分红的行为导致基金净值调整至
1元初始面值或
1元附近,在市场波动等因素的影响下,基金投资仍
有可能出现亏损或基金净值仍有可能低于初始面值。
三、咨询办法及基金销售机构
1、本管理公司客户服务热线:(010)62350088;本公司全国统一客户服务号码:400 888 2666。
2、本管理公司网站:。
3、本基金销售机构: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工商银行、中国银行、交通银行、浦发银行、兴
业银行、广发银行、平安银行、宁波银行、包商银行、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和讯信息科
技有限公司、上海挖财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诺亚正行(上海)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深圳众禄
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蚂蚁(杭州)基金销
售有限公司、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展恒基金销售股
份有限公司、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浙江金观诚财富管理有限公司、宜信普泽投资顾问(北京)有
限公司、北京格上富信投资顾问有限公司、众升财富(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增财基金销售有限
公司、通华财富(上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恒天明泽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
司、北京晟视天下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一路财富(北京)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北京钱景财富投资管理有限
公司、北京唐鼎耀华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北京植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广源达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北京新浪仓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加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君德汇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济安财
富(北京)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上海万得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凤凰金信(银川)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上海
联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泰诚财富基金销售(大连)有限公司、上海汇付金融服务有限公司、北京微动利
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泰信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凯石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虹点基金销售有
限公司、深圳富济财富管理有限公司、上海陆金所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大泰金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珠海
盈米财富管理有限公司、奕丰金融服务(深圳)有限公司、中证金牛(北京)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北京肯
特瑞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大连网金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深圳金斧子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北京蛋卷
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华夏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中信期货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西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
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浙商
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东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都证券
有限责任公司、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创业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德邦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龙证券
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五矿证券有限公司、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山证券有限责任
公司、联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融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首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金惠家保险代理有限公司。
特此公告。
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
3月
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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