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务院印发了《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提出“2019年底前调整扩大船舶排放控制区范围,覆盖沿海重点港口”。当前,我国港口船舶大气污染形势如何,设立船舶排放控制区能起到哪些作用?为何要“扩容”?记者带着这些问题进行了采访
在国务院印发《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后,近日,交通运输部公布《船舶排放控制区调整方案(征求意见稿)》,酝酿进一步将现有的环渤海(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水域三大排放控制区扩大至全国范围。
港口船舶污染不容忽视
近年来,我国水运行业发展迅速。“按货物吞吐量计算,世界10大港口中有7个在中国。2017年宁波—舟山港货物吞吐量突破10亿吨,连续9年位居世界第一。”生态环境部机动车排污监控中心项目主管马冬说,基于AIS(船舶自动识别系统)数据计算的结果显示,2015年我国内河船舶燃油消耗量是2010年的2.5倍,排放量也相应呈逐年上升趋势。
今年6月份发布的《中国机动车环境管理年报(2018)》显示,2017年我国船舶排放二氧化硫、碳氢化合物、氮氧化物、颗粒物分别为85.3万吨、7.9万吨、134.6万吨、13.1万吨,其中氮氧化物和颗粒物分别占非道路移动源排放的25.6%和28.4%。
交通运输部规划研究院主任工程师李悦认为,水运相对于公路运输而言仍属于清洁运输方式,但是,“目前陆上污染源的减排潜力不断缩小,而水运行业还有很大的减排潜力,因此必须进一步控制港口船舶污染”。
在长三角、珠三角、环渤海和长江等沿海沿江地区,港口船舶排放已成为大气污染的重要来源之一。船舶尾气中包含了氮氧化物和颗粒物,前者是导致PM2.5的重要前体物,后者则是PM2.5的直接来源。马冬说,船舶使用的燃料属于柴油的一种,国际癌症研究机构已经将柴油机尾气列为“明确的人类致癌物”。
“深圳市和上海市的PM2.5源解析结果显示,船舶排放分别占5.8%和5.3%。”交通运输部水运科学研究院副总工程师彭传圣认为,船舶燃油质量提高的步伐太慢,使得它在污染物总份额中所占的比例不断上升。
港口船舶排放污染已经引起广泛关注。上海市交通委员会科技信息处副处长王大军说:“随着近两年上海市工业结构调整转型,工业源污染得到有效控制。相对而言,交通源污染占比不断提高,其中船舶排放大概占交通领域的30%左右。”
在去年底投入使用的上海洋山港四期自动化码头记者发现,这里不仅实现了高度智能化的“无人作业”,而且港口三大装卸机种——桥吊、轨道吊、AGV(自动导引运输车)均采用电力驱动,码头装卸、运输等环节解决了尾气排放问题,绿色港口建设成效显著。
治理起步晚空白多
记者梳理发现,《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对港口船舶治理提出了新任务,主要涉及五个方面,包括推进船舶更新升级、调整扩大船舶排放控制区范围、推动内河船舶改造、推动靠港船舶使用岸电、加快油品质量升级等。
近日,在中国环境报、亚洲清洁空气中心主办的“水陆共治保卫蓝天”会议上,专家表示,三年行动计划改变了过去“煤、油、车”的治理思路,升级为产业、能源、运输、用地上的结构调整;在运输结构调整的工作计划中,首次细致部署了对港口船舶污染控制的任务。
我国对港口船舶大气污染的治理与欧美国家相比起步较晚。“目前船舶排放还是‘零标准’。”马冬说,很多大型船舶拖着黑烟,是因为不仅船舶本身没有任何排放控制设备,而且船用油也很“脏”。
马冬介绍,2015年我国船用燃油消耗量达1500多万吨。其中主供国内航线的内贸油660多万吨,国际船舶主要使用保税油840多万吨。与汽、柴油生产必须有正规资质不同,内贸油生产门槛较低、竞争激烈,正规厂商因无利可图逐步退出了市场。“为了让利润最大化,调油商大多掺入煤焦油、化工废料、轮胎油等劣质原料。”马冬说,劣质内贸油呈“粥状”甚至呈“固体”,质量非常差。
船舶一般使用年限为20年,淘汰更新周期长;对现有船舶加以改造,加装SCR后处理设施要花费上百万元甚至上千万元,且受制于有限的空间。相比之下,提高船用油质量成为现实选择。
自2016年1月1日起开始在沿海地区分步实施的我国首个船舶排放控制区政策《珠三角、长三角、环渤海(京津冀)水域船舶排放控制区实施方案》规定,排放控制区内的核心港口和所有港口分别于2017年1月1日、2018年1月1日起,船舶应在靠岸停泊期间使用硫含量小于0.5%的燃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