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个人自由而全面地发展"被马克思看作是未来社会的基本特征之一。但是在什么是"全面发展"的问题上,国内学术界存在着许多争论,也存在着许多误解。由于这是涉及基本原则的重大理论问题,所以有必要澄清一下马克思的"人的全面发展"思想的正确涵义。
一、什么是人的全面发展
在什么是"全面发展"的问题上,目前国内研究这一问题的论者大多强调的是两个方面,即在社会关系方面向全面性的发展,或者是人的类特性的发展,另一方面是人的能力的全面发展。除了这两点以外,有的论者还加上了"个人价值的全面实现"和"自由个性的充分发展"等。其实,自由个性的发展是比人的全面发展包容更广的一个概念,换句话说就是人的全面发展是包含在自由个性这个概念之中的。这种解释有马克思的话为证。在《经济学手稿》中,马克思把人的发展的第三阶段称作是:"建立在个人全面发展和他们共同的社会生产能力成为他们的社会财富这一基础上的自由个性。"〔1〕由此可见,把自由个性的发展作为人的全面发展的一个要素是不适当的。其实,自由个性也就是自由人,它是一个最高的综合性概念,人的全面发展是实现自由个性的一个基本条件,因而是包含在自由个性这个概念之中的。尽管自由个性也是要发展的,但这一发展的内容不是个人全面发展的内容所能完全涵盖的,因为个人的自由除了主体条件以外,还需要社会条件等因素才能实现。至于"个人价值的全面实现"这一理想同样不能包含在"人的全面发展"这一概念中,因为,一则个人价值的全面实现就是自由人的状态,二则"人的全面发展"主要是指主体素质的发展,而"个人价值的全面实现"则需要把主体素质付诸于生活实践的过程,是实践的一种结果。因此,二者既有联系,又有区别。
不过,仅仅把人的全面发展归结为人的类特性的发展和人的能力的全面发展那是很不够的,而且也不符合马克思的原意。下面我们看看马克思是如何论述这一问题的。他在论述人的发展的第二形态时指出,"以物的依赖性为基础的人的独立性,是第二大形态,在这种形态下,才形成普遍的社会物质变换,全面的关系,多方面的需求以及全面的能力的体系。"紧接着马克思又把个人的全面发展作为自由个性的基础之一来论述。〔2〕这就是说在马克思那里,人的全面发展中的"全面"这个概念实际上包含了以下四层含义:(1)个人之间形成了普遍的物质变换,即个人的劳动社会化了,因此人与人的联系突破了以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为基础的狭小共同体的局限,使所有人通过物这个媒介连结在了一起。(2)在人与人之间这种普遍的物质交换的基础上,形成了包括物质关系和其它社会关系(如政治关系、法律关系、伦理关系、文化关系等)在内的全面的、丰富的联系。人与人之间这种普遍的、全面的关系的发展,就是人们所说的人的类特性的发展,也就是人的社会性的发展。(3)人的全面性还包括需求的全面性,即马克思所说的"多方面的需求"。所谓多方面的需求,就是需要不仅仅是低级的物质需要或生存需要,而且还包括各种发展需要。(4)能力的全面性,也就是人有着多方面的才能,有能力创造和享用各种价值。
由此看来,许多研究人的全面发展的论者都忽视了一个很重要的方面,那就是人的需求的全面性发展。不过,情况不仅仅是这样。除了这一忽视之外,人们对人的类特性的发展和人的能力的全面发展也缺乏深入而全面的认识。因此,我们有必要对人的全面发展的这四层含义作进一步的分析。
二、个人关系的普遍性的发展
在马克思那里,人的全面发展首先表现为个人与其他人类建立了普遍的关系,而这种关系开始主要表现为物质交换关系。这种普遍的物质交换关系的建立和扩展,使人摆脱了"鸡犬之声相闻,老死不相往来"的封闭状态,把个人真正融入到了类之中,在个人和类之间建立了更加紧密的相互依赖关系。尽管这种依赖在这里还仅仅表现为物质性的依赖,但它的进一步发展将会扩展到人类的其它关系中。
人与人之间通过交换建立的这种普遍联系,使个人活动的空间得到了大大的扩展。为交换需要发展起来的交通和通讯网络,使个人有可能从狭小的地域走向世界的舞台。这必然会大大开阔人的视野,锻炼人的才能,为人的能力的发展创造条件。没有个人与社会之间的普遍联系,个人的才能就不能得到发展,人的社会性质也不能得以充分的体现。所以,个人与类之间普遍关系的发展实在是人的全面发展的一个基本条件和基本内容,是一个自由人应该具备的一个重要特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