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网讯(厦门晚报记者赖贵旺)昨日,记者从厦门交警获悉,截至2月28日,我市有559人的机动车驾驶证停止使用,4人的驾驶证被注销,53人的最高准驾车型驾驶资格被注销。
驾驶证被停止使用的原因是,这些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计记分达到12分,拒不参加交通管理部门通知的学习,也不接受考试。根据规定,其驾驶证停止使用。
驾驶证被注销有几个原因,有的是吸毒成瘾未戒除,有的是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等。
最高准驾车型驾驶资格被注销,则是因为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满12分,且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降级换证业务,结果导致所持驾驶证最高准驾车型的驾驶资格作废。
另外,因达到国家规定的强制报废标准,且机动车所有人逾期未办理注销登记,3717辆机动车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作废。当中包括保时捷卡宴、奔驰、宝马、雷克萨斯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