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9月19日,海南省食药监局官网发布通告称,为落实食品药品监管“四个最严”的工作要求,进一步做好保健食品生产企业监管工作,规范企业生产行为,根据省局《关于印发〈2018年第三季度保健食品生产企业监督检查和专项整治督查方案的通知〉》要求,于8月21日-23日对海南省4家保健食品生产企业进行了飞行检查,现将检查结果进行通告。
其中,对海南椰岛酒业发展有限公司飞行检查的通报如下:
企业名称 海南椰岛酒业发展有限公司 企业法定代表人 陈曦 生产许可证编号 SC12746010500074 社会信用代码 (组织机构代码) 914601005892595320 企业负责人 陈曦 质量负责人 展学孔 生产地址 海南省海口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药谷工业园路药谷一横路1号 检查日期 2018年8月21日 检查人员 王春桃、张晨芳、王广岛 事由 生产企业监督检查 检查依据 《保健食品生产许可审查要点》、《保健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要点表》 检查发现缺陷和问题 现场检查发现不合格项8项: 1.罐区存放的椰岛鹿龟酒中间产品、鹿骨胶及龟板胶提取物未见企业制定存放期限及复验记录。 2.洁净区灌装间灌装轧盖设备已挂清洁标识,未见清洁效期及状态标识、而且轧盖设备有油污残留。 3.风机系统(ZBL-45-W-T)初效、中效压差表均未见设备标识及计量合格证。 4.批号为20180131C(规格:600ml)的椰岛鹿龟酒未见留样。 5.化验室高效液相色谱仪、气相色谱仪使用记录未见文件受控编号,且使用记录未记录设备编号。 6.药材处理间筛药机未见粉尘排风设备。 7.从业人员上岗培训和法律法规及技能培训等考试试卷评分标准不一致和评分与实际试卷情况不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