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快报讯记者李红云通讯员张梦颖周余乐报道传统观念认为“不打不成器”“棍棒底下出孝子”,因此有不少家长理所当然地认为父母打孩子是天经地义的事情。记者昨日了解到,珠海一家长却因打小孩近日被香洲法院发出了禁令。
珠海男子阿明(化名)和阿娇(化名)于2004年经人介绍认识不久就登记结婚并生下儿子小华(化名)。2016年3月30日、4月30日、5月1日、5月12日阿明先后多次不分缘由对10岁的小华和阿娇实施殴打。小华母子感到自己面临家庭暴力的危险,便向香洲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
法院经审查认为,小华母子的申请符合发出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条件,于是依法裁定禁止阿明对小华、阿娇实施殴打、威胁等家庭暴力行为;禁止阿明骚扰、跟踪、接触小华、阿娇。保护令作出后阿明再也没有殴打过小华和阿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