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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部:26项措施打造交通强国建设海南先行区

2019-02-18 14:33 来源:互联网综合 编辑:WBYUN

近日,交通运输部印发《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指导意见〉的实施方案》(简称《实施方案》),支持海南加快建设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积极探索建设自由贸易试验区和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打造深化交通运输改革开放试验区、交通强国建设先行区。

《实施方案》从指导编制综合交通运输体系规划、加快自由贸易试验区和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建设、支持海南国际旅游消费中心建设、健全南海海上救援保障机制体制、推动海南交通运输绿色发展等方面提出了26项具体的政策措施和工作任务。

《实施方案》提出支持海南交通发展的第一项任务,就是指导海南高标准、高定位、高起点编制综合交通运输体系中长期发展规划,对列入规划的建设项目予以优先安排、重点支持。

规划的思路和重点体现在3个方面。一是提升海南枢纽地位,以机场、港口为重点,着力打造海口、三亚等综合交通枢纽,特别是加密直达全球主要客源地的国际航线,提升海南的辐射能力和服务范围。二是强化海南对外通道,研究琼州海峡通道,构建由高速铁路、高速公路、水路客滚运输等多种运输方式组成的综合交通走廊,加快融入国家综合运输大通道。三是完善岛内综合交通网络,以“海澄文”一体化经济圈、大三亚旅游经济圈为重点,打造多节点、网格状、全覆盖的铁路、城际轨道和骨架公路网,全面支撑城市群建设和旅游业发展。

包括:推进琼中至乐东、文昌至琼海、万宁至洋浦等高速公路,360国道文昌至临高等公路和铺前大桥建设,开展沈海高速公路海口段等项目前期工作;②推进海口港马村港区航道及防波堤工程、洋浦港区深水航道二期工程等建设③推进海口机场改扩建工程建设,开展三亚新机场、儋州机场、东方/五指山机场前期工作。


将在哪些重点领域支持

海南在国际海运领域全面对外开放?

《实施方案》提出,将把既有自由贸易试验区海运扩大开放试点政策全部复制推广到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在扩大国际海运领域对外开放方面探索进一步突破,重点包括外商在海南可以设立独资企业或股比不限的合资合作企业,经营国际海运业及辅助业务,允许中资非五星红旗船舶开展以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港口为国际中转港的沿海捎带业务等。

《实施方案》提出海南建设航交所要重点发展船舶买卖和租赁交易、邮轮游艇交易、航运金融和航运保险等业务,同时鼓励海南探索开展航运期货、运价指数衍生品交易等创新服务,创立有国际影响力的“一带一路”运价指数体系。

《实施方案》提出,推动相关部门在海南出台更加优惠的海运业税收政策,包括对自由贸易港内注册的海运企业自有船员实行所得税减免政策;对船舶及设备等进口减免征收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对海运及辅助业企业所得税等税收实行低税赋优惠政策。这三种税收优惠有助于提高海南对海运企业的吸引力,促进海南自贸港建设发展。


推进三亚邮轮母港及游艇旅游建设

交通运输部将鼓励中外邮轮企业开发涉及三亚等邮轮港口的始发及全球国际邮轮航线;推进中资方便旗邮轮公海游航线试点政策,探索中资香港旗新建邮轮沿海航线,鼓励中资邮轮企业发展;推进三亚邮轮母港建设,支持海南围绕三亚建设发展邮轮供应、维修、贸易、人才培养、旅游消费等邮轮相关产业及经济发展,引导邮轮相关要素向三亚聚集。

交通运输部将支持海南大力培育游艇旅游消费新业态,将粤港澳游艇自由行政策全面复制推广到海南;探索境外游艇航行水域负面清单制度;建立游艇备案管理制度,游艇开航前只需向游艇俱乐部通报;建立游艇型式检验制度,简化进口游艇检验,整合游艇所有权登记和国籍证书,推动游艇检验证书、人员操作证书与港澳互认;在满足相关法规和安全管理要求的前提下,支持海南开展游艇租赁业务。


完善南海救援保障体系

《实施方案》提出,加快三亚海上救援综合基地和海口基地建设。对标国际海上救援力量先进水平,推动南海救援力量适度超前发展,实现南海水域巡航搜寻全覆盖。加强应急救援组织体系建设,规范应急组织指挥程序,形成统一指挥、功能齐全、反应灵敏、运转高效的海上应急救援组织指挥体系。

交通运输部将推进更深层次的实质性巡航救助一体化,统筹整合海事、救助等力量,建设一支精干、高效、遂行多样化任务的海上执法与应急救援队伍,实现统一管理、统一调配、统一保障。强化南海救援保障对外合作和区域交流,建立开放式的南海海上搜救合作机制,开展海上搜救实船演练、人员交流培训、海上搜救热线建设等务实合作。

推进琼州海峡客滚运输、车客分流和车车分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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