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于同仁堂“蜂蜜事件”给公司造成的损害,总经理刘向光、副总经理张建勋、副总经理宋卫清严重失职,对此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违背了高级管理人员对上市公司勤勉尽责的义务。经控股股东中国北京同仁堂(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提出,公司董事会审议,认为上述人员不再适合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职务,同意对刘向光、张建勋予以免职;免去宋卫清副总经理职务,工作另行安排。在总经理选聘之前,由公司党委书记、总审计师侯德英代为履行职务。
同仁堂(600085.SH)公布,公司于2019年2月11日召开了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高振坤主持,经与会董事审议讨论,以举手表决方式通过了《关于公司有关人员处理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蜂蜜事件”对同仁堂品牌声誉造成伤害,对上市公司资产造成损失,董事会对上述人员的处理理由充分,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董事会所做出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