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五”时期,是我国发展大有作为的重要战略机遇期,是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是深化改革开放、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攻坚时期,也是社会矛盾凸显期。这一时期,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着许多新情况新问题。一是随着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人民生活持续改善,但在一些行业和领域中,收入分配差距呈现拉大趋势,不同阶层和群体之间的利益分歧、利益冲突有所加剧。二是随着经济发展方式加快转变,经济发展中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在一段时间内会有所凸显,社会利益格局深刻调整,遗留问题与新生矛盾交织叠加,社会诉求复杂多样。三是随着社会转型加速,社会结构和组织形式发生深刻变化,社会领域改革相对滞后,缺少相应的制度安排和政策导向,一些社会矛盾和问题更加突出。四是随着社会流动性和开放性日益增强,越来越多的人由“单位人”变成“社区人”,越来越多的人自谋职业、自主创业、灵活就业、异地就业,人民群众在平等参与、平等发展、机会公平等方面产生了新期待。五是随着城镇化进程不断加快,城镇常住人口占到全国总人口的51.3%,首次超过农村,关爱留守儿童、妇女、老人和城镇基本公共服务覆盖到农民工等一系列新问题亟待研究解决。六是随着人口老龄化、高龄化、空巢化加速,我国老年人口已达1.85亿,是全球唯一一个老年人口超过1亿的国家,人口老龄化进程与工业化、城镇化、现代化建设相伴随,与城乡差距、区域差距、收入差距扩大相重叠,与经济转轨、社会转型、文化领域变革相交织,面临的挑战十分严峻。对此,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更加注重社会建设,作出了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重大决策部署。民政工作关乎民生,连接民心,是社会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切实做好民政工作,充分发挥民政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至关重要。
回顾过去五年,民政工作创新力度大、破解难题多、推进速度快、实际效果好,可以说是民政事业发展最快的五年,是民政政策出台最多的五年,是民政经费投入最大的五年,是民政提供基本社会服务最好的五年,也是人民群众从民政事业发展中得到实惠最多的五年,民政工作惠民生、暖民心、解民忧、聚民力,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作出了突出贡献。五年来,我们集中力量,办了很多惠及人民群众的好事、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的大事、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要事,其中有许多具有划时代和里程碑意义。
“十二五”时期,民政工作总的要求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十二五”规划为引领,以改革创新为动力,围绕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支持和促进国防建设、提供和强化社会服务,加强制度建设、健全发展机制、提升服务效能,着力推动民政事业科学发展,充分发挥民政在社会建设中的骨干作用。到“十二五”末,要实现基本民生保障水平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基层民主活力和社会自治功能明显增强,服务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更加有力有效,基本社会服务网络基本形成。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党委、政府要从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巩固党的执政基础、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民政工作的重要性,把民政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分析形势,及时研究解决遇到的矛盾和问题。要建立领导有力、组织健全、协调顺畅的工作机制,落实工作责任,主要领导要亲自抓、经常抓,分管领导要全力抓、用心抓,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务见成效。要加大对民政工作的投入,为民政事业发展投入必要的资金支持,帮助民政部门解决实际困难,为民政部门创造必要的工作条件。
(二)围绕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努力发挥民政的基础作用。民政在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方面承担着重要职责,在推动社会协同、引导群众参与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当前,要着力推进基层民主和社区建设,推动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加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增强社会自治功能,增进社会活力,巩固党的执政基础,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民政服务城乡居民水平提升,人民生活更加便利。五年来,社区综合服务设施覆盖率从l7%增长到51%,以居民需求为导向、小社区大服务的社区服务发展格局初步建立;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设施覆盖地级以上城市和重点县,救助流浪乞讨人员900多万人次,救助保护流浪未成年人70多万人次;地名公共服务更加完善,8000多万块地名标志遍布城乡;基本殡葬服务覆盖5亿多人,婚姻登记服务6300多万对。民政工作有力促进了基本公共服务。
(2012年3月19日)
四是促进公益慈善事业健康发展。推进慈善事业法制订工作,推动形成公开透明、专业化运作、群众普遍参与的慈善事业发展局面。弘扬慈善文化,完善慈善捐赠税收优惠政策,广泛开展经常性社会捐助活动,探索公民慈善志愿服务记录制度。推动慈善运行方式改革,完善慈善信息公开制度,着力提高公益慈善组织公信力。贯彻《彩票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加强福彩文化和保障能力建设,强化彩票公益金使用管理和绩效评估,确保福利彩票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三)围绕国防和军队建设,努力发挥民政的支持作用。民政肩负着抚恤优待、复退军人安置、双拥共建等重要职责,是国防和军队建设的有力支持者。当前,要贯彻落实优抚安置改革举措,加快形成优待原则充分体现、优待水平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的新局面。
第二,以建立灾害救助制度为重点,高效应对重特大自然灾害。制订《自然灾害救助条例》,修订《国家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实施《国家综合减灾“十一五”规划》,建立救灾准备、应急救助、灾后救助和恢复重建相衔接的灾害救助制度,完善灾害预警和应急响应机制,实现了常态减灾和非常态救灾有效结合。提高中央自然灾害救助标准,增加过渡性生活救助项目,统一不同灾害农户倒损住房恢复重建补助标准。民政部门认真履行救灾职能,奋力抗击南方低温雨雪冰冻、四川汶川地震、青海玉树地震、甘肃舟曲山洪泥石流等重特大自然灾害,第一时间启动应急响应,第一时间调运救灾物资,第一时间深入一线救灾,第一时间组织动员社会捐赠,在保障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安定灾区人心等方面发挥了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