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2月9日早8时许,黑龙江省纪委监委网站发布的一条信息迅速被国内主流网络媒体竞相转发——黑龙江省林业厅厅长杨国亭(非中共党员)涉嫌严重职务违法,目前正接受调查。
信息内容虽短,意义却非同寻常——这是黑龙江省监委成立后采取的首例留置措施,同时,杨国亭也成为全国首个由监委留置的非中共党员正厅级领导干部。
而此时,距黑龙江省监委成立仅有9天,《黑龙江省纪检监察机关执纪监察工作规则(试行)》也刚刚推出不久。
与“北京时间”对表
2018年1月31日,哈尔滨市南岗区花园街294号,黑龙江省委办公区主楼前举行了庄重而俭朴的黑龙江省监察委员会成立揭牌仪式。至此,黑龙江全面完成省市县三级监察委员会的组建工作。
在推进监察体制改革过程中,黑龙江之所以进展迅速,与省委的高度重视、精心布局密不可分。
2017年5月,刚刚履新一个多月的省委书记张庆伟就在省第十二次党代会报告中对深化监察体制改革提出明确要求。
2017年10月底,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在全国各地推开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方案》。省委迅速反应,立即部署,《黑龙江省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率先通过审核。
在认真学习中央相关精神之后,省委借鉴北京、山西、浙江三地的试点经验,在对全省涉转机构现有编制、人员配备、资产设备等情况进行深入排查的基础上,反复修改、不断完善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精心谋划,迅速推进。省委书记张庆伟多次强调:“要高质量按时限把党中央的改革部署落实到位。”
2017年11月3日,黑龙江省委深化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小组成立,张庆伟亲自担任组长,他在会上的表态掷地有声:“我是全省的‘施工队长’,各市(地)委书记就是‘施工小队长’,其他同志都是做好这项重点工作的‘泥瓦工匠’!”
为让改革试点工作尽快步入正轨,省委、省纪委紧锣密鼓,频频与“北京时间”对表,与中央部署对标,确保顶层设计落地生根。
从黑龙江省纪委网站所发消息的一些细节中便可窥见一斑——2017年11月11日上午,全国推开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动员部署电视电话会议召开,当天中午,黑龙江省委深化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小组办公室就召开全体会议,学习研究全国会议精神,逐一部署各项工作。
除了这次传达落实会,在2017年11月,黑龙江省委还召开多个重要会议:11月6日,召开省深化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小组第一次会议;11月18日,召开全省推开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动员部署会议……
省纪委副书记、省监委副主任龚夏梅在接受《中国纪检监察报》采访时这样感慨:“省委如此密集召开这样高层次的会议,专题研究部署一项工作,在以往并不多见。”
为稳步推进工作落实,省委深化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小组还专门成立了综合政策、人事工作、后勤保障和宣传报道四个专项工作组,倒推时间表,分别制定工作方案和实施细则;省人大常委会、省委组织部、省委政法委、省检察院、省编办等有关单位密切配合、通力协作。
在环环紧扣的精细设计和只争朝夕的工作节奏下,黑龙江省深化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形成了有序推进的良好态势。
“无缝衔接,工作不断”
为确保中央关于监察体制改革的决策部署和省委的工作要求尽快落到实处,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王常松要求,不仅要不打折扣地完成中央部署的“规定动作”,还要根据实际情况按时保质完成“自选动作”。
翻开省纪委深化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日志,可谓节奏紧凑、鼓点密集——2017年11月6日,协调相关部门统筹做好预算调整、编制核定等工作;11月13日,讨论全省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11月18日,对全省推开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再动员再部署……
在紧张有序的推进下,2017年12月12日上午,黑龙江省首个监委——哈尔滨市南岗区监察委员会正式挂牌成立。同一天挂牌的,还有木兰县监察委员会。
王常松要求:“推进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不能影响案件的查办,这个过程我们一定要做到人心不散,队伍不乱,工作不断!”
为此,各市、县纪委迅速与各检察院转隶机构对接,积极消除转隶人员的思想顾虑,研究解决具体困难,为转隶干部尽快进入角色解决后顾之忧。
海林市纪委监委将农垦、林区检察院转隶过来的十名干部全部安排在一线,与纪委干部“混编”组成十个办案小组,充分信任,一视同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