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大明王朝1566》《抗倭英雄戚继光》的热播,明朝抗倭名臣胡宗宪也逐渐走入大众的眼帘中。他为了抗倭大业,违心依附于严党,因此导致他声名不佳;甚至他麾下的俞大猷、戚继光声名皆在其上。其实,胡宗宪在总督东南数省的岁月中,作为最高地方长官,为肃清东南倭患做出了首要贡献。历史上人们把胡宗宪的功劳与于谦相提并论:“不是于胡双少保,大明终作小朝庭。”那么,作为封疆大吏浙直总督,胡宗宪负责哪几省的军政事务呢?或者说,他的管辖地域有多大?
余姚人为纪念胡宗宪知姚及抗倭功绩,于胜归山凿其冕官坐像
总督本是无品级的临时性官职
明清两代对统辖一省或数省军政大权的长官称为“总督”,雅称为“督宪”或“制台”等。与掌握一省行政的巡抚不同,总督往往兼管数省的军政。两者都不是明朝一开始就有的官职。洪武九年(1376年),明太祖朱元璋将浙江、江西、福建、北平、广西、四川、山东、广东、河南、陕西、湖广、山西诸行省改为承宣布政使司。就层级而言,承宣布政使司和元朝的行中书省相当。元朝的行省设丞相,为一省最高军政长官。朱元璋本身就当过元朝行省的丞相,深知行省首长的权力。于是,为了防止地方官权力过大,他将行省丞相的权力拆分到三个平行机构,分别为掌军事的都指挥使司(正二品)、掌民政的布政使司(从二品)和掌刑狱的按察使司(正三品)。但是,三权不统摄极不利于应付地方上出现的重大突发事件。宣德以来,各类矛盾不断尖锐化,各种突发事件愈演愈烈,特别是国防问题的产生,因此中央派遣官员协调地方三司、统一事权就势在必行,这就出现了巡抚和总督。
明代全图
明朝的总督和巡抚,是明廷为更好地处理中央与地方的关系,协调地方事务而由中央都察院派驻地方的高级官员。最早的总督应该是正统年间的王骥,《明会要》记载:“正统六年正月,征丽川,以兵部尚书王骥总督军务。”
清末的浙江巡抚衙门
总督的地位要比巡抚高,一个总督一般要节制一个以上的巡抚。《明史·职官志》都察院条载:“其在外加都御史或副、佥都御史衔者,有总督,有提督,有巡抚,有总督兼巡抚,提督兼巡抚及经略、总理、赞理、巡视、抚治等员。”明朝巡抚的正式官名一般为“都察院X都御史巡抚XX地方”,总督的正式官名一般为“兵部侍郎/尚书兼都察院X都御史总督X X地方军务”。如《明世宗实录》嘉靖三十三年(1554年)五月命南京兵部尚书张经“不妨原务,兼都察院右副都御史总督南直隶、浙江、山东、两广、福建等处”。“总督南直隶、浙江、山东、两广、福建等处”是其差职,本身并无品级,表明身份官阶的“南京兵部尚书兼都察院右副都御史”才是正式职务,也是他领取俸禄的地方。因此,明朝的总督、巡抚一方面名义上始终是以中央都察院(都御史、副都御史、佥都御史)、兵部(尚书、侍郎)堂官身份派遣到地方的“临时性官职”;另一方面越来越具有浓厚的总揽地方大权的正式长官色彩。
万历十年全国巡抚辖区简图
明朝的总督因为不是定制,总督出现后,又有定设总督和暂设总督之分。如宣大总督、两广总督、三边总督为定设总督;湖广贵州四川总督、湖广总制、江西总制、两畿山东河南提督、浙直总督等为暂设总督。有明一代,浙直总督是暂设总督中最为重要的一个职位,因为和抗倭密切相关。
嘉靖二十九年(1550年)定设总督辖区图
因备倭而设的浙直总督
明朝中叶,朝廷腐败,海防松弛,东南沿海倭患更加严重。浙江是明朝主要的财源地,浙江的宁波又是日本唯一入贡通商的港口,成为倭患最严重的地区。于是,嘉靖三十三年(1554年)因备倭而设浙直总督,首任总督即上文提到的张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