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证报讯(记者 金嘉捷)8月17日,证监会和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以下简称“交易商协会”)同时发布公告,大公国际资信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公”)被分别暂停债务融资工具市场和公司债市场相关业务一年。
上证报记者从接近监管人士处独家获悉,大公评级此次受罚主因是大公及其关联公司向13家债务融资工具发行人(含10家民营企业和3家政府平台公司)提供大额咨询服务,合计金额超过7800万元;向18家公司债发行人提供大额咨询服务,合计金额超过1.2亿元。收费后,相关企业评级迅速调升。
大公踩了哪些“红线”
今年6月以来,媒体数次报道称,监管机构针对评级虚高、评级泡沫、以及信用评级未能有效揭示信用风险等突出问题,开展了现场检查等相关工作。坊间传闻,有评级机构开展业务时涉嫌严重违规,引起了监管部门注意。
8月17日,靴子正式落地。当天下午2点,交易商协会发布的一条公告开始刷屏。公告指出,大公评级在为相关发行人提供信用评级服务的同时,直接向受评企业提供咨询服务,收取高额费用,决定给予其严重警告处分,并暂停债务融资工具市场相关业务一年。
当日下午5点,证监会的公告也出炉,处罚力度几乎完全一致,大公的公司债业务也被暂停一年。
事件旋即引发业内高度关注。业内人士指出,事件的意义远不止于处罚了一家评级机构。这不仅是近年来评级公司在信用债市场受到的最严厉处分,同时还是第一起银行间债市、交易所债市统一执法事件,对市场的发展将产生深远影响。
公告发布后,有业内人士指出,在当前去杠杆逐步推进、风险逐步释放的背景下,部分投资人受资金方风险偏好或者内部规定的限制,只投资AA+及以上、甚至AAA及以上级别债券,发行人为了更顺畅的融资也想与评级机构合谋提升评级,这种考虑未必普遍存在,但确实也代表了一部分人的想法。
在利益的驱使下,大公评级的做法直接越过了规则红线。接近监管人士告诉记者,交易商协会公告中提到的“提供咨询服务、收取高额费用”,具体就是将评级级别与咨询服务收费直接挂钩,也即通常所理解的“买卖评级”。这种行为不仅与评级行业独立性原则不符,也被银行间市场自律管理规则所明令禁止,是不折不扣的违规行为。
2013年1月8日,交易商协会发布了《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用评级业务自律指引》,其中第十五条明确指出,信用评级机构及其从业人员不得有不正当交易、商业贿赂以及向受评企业提供咨询服务等影响信用评级质量的违法违规行为。大公在与相关企业签订咨询服务协议并收取费用后,将多数发行人的评级级别调升,直接买卖级别,影响了信用评级质量,违反了上述规定。
一位评级机构研究员告诉记者,为发行企业提供咨询服务,是典型的带来利益冲突,进而影响评级结果的独立、客观、公正性的行为。国际上各评级机构对于利益冲突的防范非常重视。国际证监会组织的技术委员会于2008年5月修订的信用评级机构操守准则基本原则明确指出,“评级机构不应经营任何可合理地推断为可能与其提供信用评级服务的专业产生任何利益冲突的业务,例如提供与该获评实体或者有关联人士的企业的咨询或顾问服务。评级机构应设立程序及机制,藉以尽量降低在其经营任何附属业务方面出现的利益冲突。”
评级买卖的三种隐秘方式
记者了解到,大公及其关联公司通过提供大额咨询服务“买卖评级”,具体涉及到新光控股、南通三建、三胞集团、海王生物等多家发行企业。
大公分别与新光控股、南通三建等企业直接签订企业信用管理系统建设的委托服务协议,合同协议金额均为970万元,并约定每年需支付一定数量的企业信用管理报告费用。知情人士表示,三家发行人基本上很快就支付了全款或者接近全款的费用。收费后,大公迅速调升相关企业评级。
一位评级机构人士告诉记者,这种咨询服务从签署到执行都明显不合常理,乃至严重违规。
最明显的异常就是金额巨大。900万元左右的咨询费不仅远高于大公评级提供的评级服务费用,也远高于业内一般水平。正常而言,单个主体评级收费大约10万元左右,单个债项一般为15万元左右。《2017年大公国际资信评估有限公司信用评级业务开展和合规运行情况报告》显示,2017年大公的评级业务收入为2.63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