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8日上午,贵州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在贵阳开幕,《贵州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案(草案)》提请审议,备受关注的贵州婚产假调整有了消息。
婚假方面,此前我省婚假3天,晚婚假10天。按照计生条例修正案草案,晚婚假取消,所有结婚的人均可享受13天婚假。
女方产假方面,此前我省在产假期间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并落实节育手术的,最长可享受产假188天。按照计生条例修正案草案,无论生育一孩还是二孩,除了享受国家规定的98天产假,都可以享受增加的60天产假,共158天。
男方护理假方面,此前我省规定男方护理假为7天。计生条例修正案草案规定为15天,比原来增加了8天。
值得一提的是,《贵州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案(草案)》还明确规定,在享受以上规定假期间的工资照发,福利待遇不变,不影响考勤、考核和晋级、晋职、提薪。
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作出了“促进人口均衡发展,坚持计划生育的基本国策,完善人口发展战略,全面实施一对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政策”的决策部署,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修正案于2016年1月1日起施行,全面二孩政策已在全国同步实施,但各省(市、区)生育政策的调整、婚产假的确定、奖励扶助政策的衔接、避孕节育措施的选择等重大问题都需要由地方性法规规定,亟需修订《贵州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